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上游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中敖镇蚕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2〕103号;大足发改投〔2023〕25号(项目代码2210-500111-04-01-53182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水库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中敖镇天台村、双溪社区、长源村、洪溪村、峰山村、九石村、双柏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为中敖镇天台村、双溪社区、长源村、洪溪村、峰山村、九石村、双柏村建设的5000亩蚕桑种植区配套新建13处养蚕大棚,新建12处桑叶储存间(带管理房1间),新建1处小蚕共育室,硬化产业道路约7474米,硬化生产便道约1360米,以及养殖蚕房区附属设施设备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39.77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46.8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 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妙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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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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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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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35470333 | 联系电话: | 1592279933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大足区上游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中敖镇蚕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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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2233010120010009537001511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690102029001423930-181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312101010400090880000005588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50001004341052500465-000945 |
招标公告.pdf
大足区上游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中敖镇蚕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图纸.pdf
[50011120230629002020101].cqzf
招标控制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