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科长0538-89371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刁君杰0538-53315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80万元(单价按照《鲁牧计财发2020(20)号》及《泰牧字2020(3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数量据实结算。)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最终验收要求,符合国家最新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365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辖区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满足使用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
3.2具有已建成(正常运行)的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或者提供和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协议的合法经营者;无害化处理厂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环评、立项、土地等手续;
3.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论证意见
无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科长
电话:0538-8937116
地址:泰安高新区长城路6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君杰
电话:0538-5331517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9楼A6室
附件: 采购需求方案-盖章版.docx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80万元(单价按照《鲁牧计财发2020(20)号》及《泰牧字2020(3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数量据实结算。)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高新区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最终验收要求,符合国家最新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365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辖区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满足使用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
3.2具有已建成(正常运行)的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或者提供和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协议的合法经营者;无害化处理厂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环评、立项、土地等手续;
3.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论证意见
无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科长
电话:0538-8937116
地址:泰安高新区长城路6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君杰
电话:0538-5331517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9楼A6室
附件: 采购需求方案-盖章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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