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乡村振兴社会化服务购置自卸卡车、150吨地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54.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c[2021]0064/zz12248hw04570015
预算金额54.8万元
招标公司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先生0457-2193834
中标公司吉林省茂泽山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乡村振兴社会化服务购置自卸卡车、150吨地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C[2021]0064/ZZ12248HW04570015
二、项目名称:塔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乡村振兴社会化服务购置自卸卡车、150吨地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茂泽山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江路57号五层397段
中标金额:伍拾肆万捌仟元整(5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自卸汽车 品牌: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EQ3090S8EDF 数量:2 单价:199500.00
|
名称:电子汽车衡 品牌:齐齐哈尔齐兴电子衡器制造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SCS-150T 数量:1 单价:149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世臣、赵立军、秦绪华、段友斌、姚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822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姜先生
电 话:1384576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长虹大街62号
联系方式:0457-2193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457-2193834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C955C3ECD7D40152E053AC10FDFAA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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