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先生138628815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159628866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 十一 月六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教育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为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3.5万元 6、最高限额: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额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0月社保证明; ②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至2024年 11 月 12 日 9 点 00 分止 地点:供应商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教育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 9 点 00 分至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8303室(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9号)。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8303室(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沙圩路9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13862881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袁先生  1596288661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苏州路南、杭州路北、黄浦江路西;建筑面积约2.95万平方米。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海水告字【2019】第54号文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编制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协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负责评审费用)并确保能通过专家审查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能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负责评审费用)。 三、工作要求: ①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②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含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专家费); ③确保竣工验收通过。 四、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自行勘察现场),并保证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批文。在修改确定并评审通过后,将确保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提供的咨询工作完成并满足甲方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且取得水利局的方案批复;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将费用付给乙方(无息)。 七、其它相关说明: 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未按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合同签订后因中标方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工程的代理费2000元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竞谈须知 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开标1日前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3、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特别提示:请响应供应商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且现场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五、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投标文件分两部分组成:资格审查文件、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中均不得含有任何报价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 6、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清单三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7、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六、 报价准备 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2、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3、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四部分 竞谈程序和内容 一、组织竞谈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程序、内容 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 三、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是否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六、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由采购人向成交方签发《成交通知书》并由代理机构盖章见证,《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人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未收到《成交通知书》的投标人默认为未成交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市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水土保持合同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名称) 报告书(报告表)编制、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方案治理编制 大纲文件签订。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情况: 第三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南通市海门区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编制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协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负责评审费用)并确保能通过专家审查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含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专家费);最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负责评审费用)。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2 指定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联系人,并书面通知乙方。 4.3 向乙方提供编制方案报告书所需要的材料。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 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编制报告书、相应图表和资料并对其负责。 5.2 确保能满足水土保持设施竣验收要求。 5.3 乙方负责组织专家会审及审后的修改工作,会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批。 5.4 乙方负责自行勘察现场,在监测过程中,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活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人员的行为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人受到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5.5 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擅自转让。 5.6 由于乙方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不可行或出现其他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乙方应负责在10 日内无偿提供新的方案或给予补充完善, 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或另行提供有效方案,需要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的,乙方应承担另行委托的全部费用。 5.7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的保密义务。 5.8 因使用水土保持方案造成甲方损失或发生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委托费用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5.9 本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提交成果时间 6.1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自行勘察现场),并保证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批文。在修改确定并评审通过后,将确保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6.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成果资料(含电子版和光盘)。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本次委托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差、现场查勘、样品分析测试、计算、专家评审、仪器设备使用、折旧、材料消耗、税费以及审查部门所收取的各种费用)。 7.2 支付方式:乙方所提供的咨询工作完成并满足甲方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且取得水利局的方案批复;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将费用付给乙方(无息)。 7.3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合法的 6%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未按 约定提交发票或发票信息有误等原因,甲方有权决绝支付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节点提交成果文件的,对应各独立项目,按 500 元/ 天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可从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直接、间接) 的,还应全额赔偿。 8.2 乙方应对成果文件质量负责。因成果文件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时,没收乙方 全额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乙方后续阶段的任何费用。 8.3 因乙方返工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成果资料,视为乙方逾期提交。对乙方逾期提交成果资料,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后续施工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该项合理损失。 8.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大于违约金的, 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8.5 乙方不具备资质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足以致使本合同无法继 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事件。 9.2 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乙方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日 内提供由事件发生地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经甲方认可,则本合同可暂缓履行,待 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恢复履行。 第十条 廉洁经营 10.1 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并履行本合同,承诺本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从事任何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0.2 双方签署的廉洁经营协议、责任书、承诺书、声明书、保证书等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严格遵守,共同执行。 第十一条 保密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执业准则和恪守职业道德,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 及其它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乙方在面对第三方时均应保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泄露或在刊物上发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双方应当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合同关系,加强沟通,避免纠纷的发生。 12.2 不能避免的纠纷,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和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及之后的任何时间,除甲方明示暂停的外,乙方都有义务继续进行编制工作,不得因此停工、怠工。 12.3 在严格信守上述约定后,双方发生的争议按(2)方式处理: (1)提请 南通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采购、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采购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 7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共计陆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
1投标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 页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10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6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
7营业执照第 页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 页见附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
10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第 页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 页
开标一览表(3份)须单独密封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内的第1页。 (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3)第1-11项为资格审查部分,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 正(副)本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 (资格审查或开标一览表)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投标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依据贵单位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 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提供被受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投标现场。 诚信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本单位政府采购黑名单,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承建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本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万元)备注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竣工验收服务3.5
大写(人民币):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24年 月 日 以下内容为开标时填写: 现场最终报价为: 大写: 小写: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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