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条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3)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三)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第(18)条内容: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信用标得满分;B级信用标得满分的90%;C级信用标得满分的70%;D级信用标得满分的50%。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作为联合体信用等级。投标人因未主动接受信用评价登记,其投标所用资质类别无有效评价结果时,其信用标为0分。
修改为“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得分均以满分计。”
(五)本次招标提问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4年11月21日12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04日10时30分调整为2024年12月09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