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彦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金额
22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1515fw00100075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巴彦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1515FW00100075
1.招标条件
巴彦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2023年巴彦县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争取国家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招标人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县所辖的18个乡镇。
2.2建设规模:总建设里程420.943千米,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30千米/小时,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结构。通过公路提质升级建设里程410.01千米,行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481731平方米,沥青灌缝长度77.4千米;沿线拆除重建涵洞169道/1381.5米。危桥建设里程3.733千米,拆除重建危桥29座/833.06米,其中:小桥25座,中桥4座。过境线建设里程7.2千米,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6742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5000平方木、污水处理站4座、污水管线14400米、雨水管线14400米、涵洞3道、路灯576基、行道树2400株。
2.3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目标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5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特殊路基处理、桥涵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2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40km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包含路面工程且不低于40km);
(2)至少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80km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包含路面工程且不低于80km);
注:①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投标人业绩应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总监理工程师及实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试验室主任要求: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公路、材料、桥梁三项)〕,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1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巴彦县西郊街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7501937
招 标 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巴彦县西郊街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50163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451-81888888-846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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