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中心医院3D高清电子腹腔镜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3D腹腔镜技术参数 | |
名称 | 技术指标 |
一、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1.主机兼容同品牌3D电子腹腔镜; |
★2.主机兼容同品牌4K/FHD摄像头; | |
★3.主机集成光源及录像机; | |
★4.录像机支持同步录制 4K(3840x260分辨率)和3D影像,可选择录制(高中低)画质,最高支持 64Mbps 码率; | |
5.图像输出分辨率≥1920*1080; | |
6.电击防护等级,CF 型; | |
7.操作界面为液晶屏显示,屏幕≥10.1寸; | |
8.操作界面具有中文(简体/繁体)和英文语言设置,默认简体中文; | |
9.数字化图像增强功能,四级可调; | |
10.具备白平衡、场景模式选择、拍照、录像、冻结,放大、缩小,图像翻转、图像防抖、除雾等功能; | |
11.具有精准曝光控制,增益控制,多级色温、色调、色彩饱和度、对比度、锐度和降噪等图像调节功能; | |
12.输出接口支持10mm 导光束通用接口; | |
13.可增加用户,数量≥20个,具有用户访问控制功能; | |
14.USB 3.0 接口≥5 个,可通过 USB 接口连接脚踏开关,键盘,打印机、USB 存储设备等外设; | |
15.支持多种输出端口,DP1.4,HDMI2.0 接口各一个; | |
16.可通过U盘进行系统升级; | |
二、3D高清电子腹腔镜 | 1.与同品牌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配合使用; |
★2.头端双路 CMOS 电子腹腔镜; | |
3.原生输出≥1920*1080@50fps高清图像信号; | |
★4.头端信号采集为双路独立信号,可横向镜像和上下镜像,进行180°翻转,2D,3D图像可一键切换; | |
5.镜头带有蓝宝石保护窗,视向角30°,可选0°视场角≥80°; | |
6.景深10mm-200mm,无需手动对焦; | |
7.摄像头控制按键≥3个,均支持自定义按键功能 (白平衡、冻结、视频录制、拍照、放大、缩小、除雾、冷光源亮度、自动曝光、亮度); | |
8.图像画面具有桶形畸变矫正功能; | |
9.手术过程具有抗眩晕功能; | |
三、CO2气腹仪 | 1.设定腹压值范围:3-25mmHg ; |
2.流量调节范围为1 L/min~40 L/min; | |
3.气腹仪具有过压报警功能,报警气压差标称值为399.9 Pa(3 mmHg),允差为±266.6Pa(2 mmHg); | |
4.气腹仪具有过压释放功能。过压释放时间应≤100S; | |
5.气腹仪欠压时会自动补充,欠压补充时间应≤15S; | |
6.启动加热开关,气腹仪具有加热气体功能,CO2气体温度不高于35℃; | |
7.启动脚踏开关,气腹仪具有排气功能; | |
8.气体过滤功能,能够过滤气体中0.5μm及以上微粒; | |
四、医用3D监视器 | 1.尺寸:≥32英寸; |
2.分辨率:≥1920*1080(长宽比16:9); | |
3.显示颜色:≥10bit(10.7亿色); | |
4.亮度:≥650cd/m2 ; | |
5.对比度:≥1400:1; | |
6.响应时间:≤16ms; | |
7.信号输入端口:BNC (3G-SDI)×2,BNC(复合型)×1,BNC(RGB C- Sync或组合)×1组,S-Video×1,DVI-D×2,D-Sub mini 15pin×1; | |
8.输出端口:BNC (3G-SDI)×2,BNC(复合型)×1,BNC(RGB C- Sync或组合)×1组,S-Video×1,DVI-D×1; | |
五、医用台车 | 1.主体采用优质钢材制作,配备静音制动脚轮,可方便移动; |
2.配备一层键盘托板、三层高度可调设备托盘、一个滑轨抽屉; | |
3.标配悬挂架,高度连续可调; | |
4.配置铝合金双节支臂,支持俯仰和360°旋转,支臂承重范围:9-21kg,可悬挂 26-32 寸VES 接口显示器, 显示器支架可满足不同视角角度调整; | |
六、导光束 | 低温、高压均可消毒 |
七、3D偏光眼镜 | 夹片式(镜架材质:环保PC,五金,TPR) |
八、3D偏光眼镜 | 耳带式 |
★产品配置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台 | 1 | 含光源 |
2 | 3D高清电子腹腔镜 | 根 | 2 | |
3 | CO₂气腹仪 | 台 | 1 | |
4 | 医用3D监视器 | 台 | 1 | |
5 | 医用台车 | 个 | 1 | |
6 | 导光束 | 条 | 1 | |
7 | 消毒篮 | 个 | 1 | |
8 | 3D偏光眼镜 | 副 | 5 | 夹片式 |
9 | 3D偏光眼镜 | 副 | 5 | 耳带式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 024-422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戎、王亚男、冯熙雯、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 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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