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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批后公布 《靖江市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批后公布《靖江市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于2023年12月26日取得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复(靖政复〔2023〕5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布。一、规划范围靖江市行政管辖区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55.59平方千米(其中长江水域面积108.06平方千米),涉及行政村(居委会)184个,现状自然村共2108个。二、规划任务在综合分析村庄发展条件和综合评估《靖江市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引导的原则,将现状自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一般类村庄,明确各类村庄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村庄分类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将现状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5类。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城郊融合类村庄”都属于规划发展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为规避自然灾害风险需避灾避险的村庄,因生态保护红线内或居住地生态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需搬迁撤并的村庄,因市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建设影响需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需搬迁撤并的“空心村”等。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四、分类方案汇总靖江市现状自然村共2108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为52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为21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3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为537个;其他一般类村庄为804个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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