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区咸祥镇咸二村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创建的调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2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zb(2020)-006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应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工159578592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4
公告正文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鄞州区咸祥镇咸二村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创建的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X-ZB(2020)-006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鄞州区咸祥镇咸二村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创建的调查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四、项目概况:子包号、区域划分、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预算金额:

子包号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对鄞州区咸祥镇咸二村工业园区约27家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创建的调查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底

21.6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定条件:

1 、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乡镇(街道)交易”栏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0年4月10日16时30分前将报名函发送邮件(249983991@qq.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15957859201)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叶工,电话:15957859201;

3、售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提交时间:于2020年4月23日16时00 分(以银行进账日为准)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帐号:3940900104001000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4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424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联系人:应主任;

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电话15957859201,传真0574-28851183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备注:

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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