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2024年汾河料库汽车衡技术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TYGWDGC-XB005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于2024年12月03日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2024年汾河料库汽车衡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2024年汾河料库汽车衡技术改造项目 |
第1名 |
泰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泰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询比采购 |
2.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
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sxtba.com/(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南站2号地D座
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53278334
邮 箱:815571038@qq.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
2024年12月04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