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南快速路绿化问诊复壮及提升工程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南快速路绿化问诊复壮及提升工程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 |||
工程编号: | YZSFJSZ2023050017 | 工程名称: | 城南快速路绿化问诊复壮及提升工程 |
标段编号: | YZSFJSZ2023050017001 | 标段名称: | 城南快速路绿化问诊复壮及提升工程施工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瘦西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3/5/29 | ||
澄清事项: | 其他 | ||
主要修改内容: | 城南快速路绿化问诊复壮及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各投标人: 城南快速路绿化问诊复壮及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发出后,有下列事项需澄清。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调整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起退还,交易系统收到退款需求后,将即时自动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具体如下: (1)非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退还。 (2)中标人及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3)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退还。 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退还投标人。 (4)工程类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日为结息日, 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发生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不予计息。 (6)纸质保单保函、支票退还时间要求同上,由招标代理机通知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款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 2、招标附件中“未排名的,可提供其他的市级及以上行业评价成果文件等,如2022年度扬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如在定标阶段,“2022年度扬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发布的,可参照2021年度。 3、规范了部分清单文件格式,请投标人参照本次答疑澄清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 | ||
澄清次数: | 1 |
澄清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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