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系统升级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系统升级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各投标单位:
根据本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需对本中心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系统及儿保体检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诚意的合格供应商递交产品相关资料。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及儿保体检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穗萝社卫招[2023]02号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本项目根据供应商报价及服务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推选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最高限价:人民币9.1万元(供应商报价如超过9.1万元,则报价无效)
二、 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2、售后服务要求参考附件2
3、各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本中心进行现场详细勘查,要求投标的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系统及儿保体检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本中心预防接种及儿保业务工作需求。
勘查现场联系人:周贤雅,电话:020-62985201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必须按规定报价,核实报价无误,所报价格应包含税费、运输费用等所有可能支出的费用。请按附件报价清单格式报价。
三、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质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审核证明材料(现场审核,无须密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④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2)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其主体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截图保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
(三)报价文件 报价清单(附件3)请单独密封,密封口加盖公章
报价时间:请各报价人于2023年4月19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公司资质及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到本中心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62985270,13760858832
附件:
附件1. 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附件2.数字化门诊运维服务要求
附件3.报价响应一览表
各投标单位:
根据本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需对本中心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系统及儿保体检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诚意的合格供应商递交产品相关资料。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及儿保体检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穗萝社卫招[2023]02号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本项目根据供应商报价及服务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推选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最高限价:人民币9.1万元(供应商报价如超过9.1万元,则报价无效)
二、 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2、售后服务要求参考附件2
3、各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本中心进行现场详细勘查,要求投标的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系统及儿保体检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本中心预防接种及儿保业务工作需求。
勘查现场联系人:周贤雅,电话:020-62985201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必须按规定报价,核实报价无误,所报价格应包含税费、运输费用等所有可能支出的费用。请按附件报价清单格式报价。
三、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质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审核证明材料(现场审核,无须密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④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2)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其主体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截图保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
(三)报价文件 报价清单(附件3)请单独密封,密封口加盖公章
报价时间:请各报价人于2023年4月19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公司资质及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到本中心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62985270,13760858832
附件:
附件1. 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附件2.数字化门诊运维服务要求
附件3.报价响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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