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杜楼镇鞭打芦花车牛返孝善文化乡村融合发展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杜楼镇鞭打芦花车牛返孝善文化乡村融合发展项目(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杜楼镇鞭打芦花车牛返孝善文化乡村融合发展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3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龙河街道东外环路与公园路交口、萧县杜楼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刘工14755777101、177569104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海润凤鸣苑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18005309659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萧县利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安徽省振兴建筑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中科华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安徽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上海传承博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南路137号;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金马社区胜利东街195号求是和信大厦701室至715室、601室至603室、607室至611室;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丁里镇郭庄村委会 | 萧县龙城镇淮海路121号;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福安大街新文化花园新丽居2-A-1203-1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灵璧中学西大门外教育路南侧0401室;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358号11幢B2019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6.40%(约56461480元) | 97.50%(约57105750元) | 98.10%(约57457170元) | ||
工期(日历天) | 730 | 730 | 73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许芳 | 陈尚领 | 毛玲洁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皖234192017211 | 皖1342019202100462 | 皖234182133128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培蕾 | 李宁 | 王晓东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20113701279 | 20201201042 | 20213104233 | ||
综合评估得分 | 89.90 | 86.43 | 82.0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9日 | ||||
招标代理费 | 500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0557-220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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