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关于高区生活热水交换器改造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三、 采购项目编号: HQ-2023-014
四、 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高区生活热水交换器改造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23-014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新增一套新式换热装置-板式换热器,将原有的浮动盘管式热交换器作为为承压热水储水罐,以满足高区的用水量和水温要求。
1、将原有热媒的进水管道和出水管道切割断,连接到板式换热器的两个接口。
2、把生活热水原有进水管道切断,连接板式换热器的冷进接口,板式换热器的热出接口连接到原有的浮动盘管式热交换器器的进水接口。换热器品牌:上海将星、四平维克斯、苏州赫普斯及同档次品牌商品。
3、在板板式换热器两侧分别加装4个手动蝶阀,4套压力表和和4套温度表。蝶阀品牌:天津冠成、天津来斯特、天津福瑞达及同档次品牌商品。
4、将浮动盘管式热交换器热媒端的进口和出口分别用盲板封住,以防止原有加热管破裂使生活热水流出。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蒸板式换热器 | 1 | 项 | 4.95 | 1、项目名称:高区生活热水交换器改造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万元整(¥49500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质保期限:质保期限两年,以项目安装验收完成之日起。 4、现场踏勘:安装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主,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预算包含全部的材料费,施工费,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及水费等全部费用。 |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杭州市范围内具有如下压力容器改造服务资质的单位;(投标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密封保存,文件外部请留联系人、联系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2室
八.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九.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类似服务经验 | 近3年内具有同类项目历史服务经验,每个类似业绩记2分,共计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0-10分 |
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0-20分 |
售后服务能力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按照服务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10分。 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10分。 | 0-20分 |
服务方案 | 按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要求的契合度符合程度综合进行评分 | 0-30分 |
报价 | 综合打分 | 0-20分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郭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18067905155 1898948900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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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 18067905155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85267182
传真: /
地址: 潮王路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