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轮式车辆检测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bbdg-w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泰安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科0535-6221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轮式车辆检测线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55号虹口大厦27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JLBBDG-W1001
项目名称:轮式车辆检测线项目
预算金额:3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是订制1套轮式车辆检测线,用于替代传统室外路面试车方式。在室内条件下,实现对8×8系列、6×6系列和4×4系列轮式车辆的长距离行驶试车,同步开展车辆动力性能、传动效率等指标检测。具体需求如下:
1.可进行车辆跑合试验,开展车辆倒挡、爬挡,以及各高低挡位的磨合。
2.测试项目及方法
(1)可进行车辆加速性能定性试验,在不匹配惯量的情况下,参照GB\T 12543《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全油门起步加速性能进行定性测试:车辆由设定速度状态全油门加速到 80km/h(可根据车型进行设定),速度间隔10km/h记录加速时间、行驶时间,进行维修前后对比。
(2)通过检测车辆最大轮边功率(参照GB 3847-2018)并与发动机铭牌功率进行对比,根据车型定义阈值,对车辆发动机及传动装置的输出效率进行定量评价及维修前后对比。
(3)在整个车辆测试过程中,驾驶员主观评判各前进挡位之间的平顺性。
(4)台架内阻可能会大于路面的滚动阻力+风阻,测试结果用于车辆维修前后性能数据对比。
3.在预设程序的控制下,可对车辆测试全过程进行自动引导和提示。
4.设置安全可靠的车辆系留装置,确保试验过程安全。
5.测试完成后自动生成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55号虹口大厦2703
方式:本项目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说明:本项目资格后审 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申领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bcgfw@163.com。
亦可采用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某单位     
地址:泰安某单位        
联系方式:李先生1571538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55号虹口大厦2703            
联系方式:潘科、李学军、丁希武、邹海涛、易波、隋雅慧、王献玲、张枫苑0535-6221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文平
电 话:  0535-393119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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