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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答疑补遗】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csx0133
预算金额61939.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下载(PDF) 招标文件下载(HNZF) 1 2024GCSX0133-1 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 点击此处下载 点击此处下载
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项目编号:2024GCSX0133,下称本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修改
提问1: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试验检测人员应注册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故我司拟派质检负责人为注册在我司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全资子公司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我公司在认真阅读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项目招标文件后对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2(2)评分因素主要人员中的项目经理业绩第2条:“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材料需体现)有以下业绩:每具有 1 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得8分,最多得8分;......”。我公司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有两个不同任职时间的项目经理,请问这两个项目经理是否都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2(2)评分因素主要人员中的项目经理业绩第2条的要求?
回复2:若你单位提供的业绩中的项目经理在该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前后的项目经理均符合本项目要求。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人员履约信息中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该业绩,则需要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20分)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为项目副经理业绩?
回复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担任项目副经理的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4:清单204-1-J1数量“651333.67”是否有计算错误?根据图纸4%石灰土路基回填工程量为767745.95m3具体计算式为:59472.26+24054.65+19824.09+8018.22(S3-2-8)+85459.6+27454.6(S3-2-9)+5319.57+7034.3+3636.07+4864(S3-2-16)+59989.07+19939.24+44543.91+11058.74(S3-2-19-1)+190420+66522.75+95210+33261.38(S3-2-19-2)+1455.5+208(S9-4-1)
回复4:详见4%石灰土路基翻掺回填。
提问5:清单204-1-K数量“382105.26”是否有计算错误?根据图纸6%石灰土改善路床工程量为495909.18m3具体计算式为:73081.2+692.96+21058.39(S3-2-14)+3164.13+3629.1+6686.54+7608.4(S3-2-16)+261862.34+109685.92(S3-2-19-1)+380+218(S6-5-1)+2844+4998.2(S9-4-1)
回复5:已修改(详见答疑)。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一中后缀为hnzf格式的文件导入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导出的AHHNGLZB格式清单。
提问6:未见S3-2-31-3浇筑C15砼919.4方清单
回复6:已修改。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一中后缀为hnzf格式的文件导入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导出的AHHNGLZB格式清单。
提问7:未见S3-2-19-1老路破碎材料填筑100261.3方清单
回复7:已修改。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一中后缀为hnzf格式的文件导入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导出的AHHNGLZB格式清单。
提问8:招标文件履约信用处,因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2023年还未公布,“2021~2023年度,在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AA级的,每提供一年得10分;达到A级的,每提供一年得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若在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无评价,则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等级进行评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可查询的政府相关部门网站的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可)。”可否明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期限,改为“2021~2023年度,在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AA级的,每提供一年得10分;达到A级的,每提供一年得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若在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无评价,则参照交通运输部近三年(“2020~2022年度)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等级进行评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可查询的政府相关部门网站的截图及网址)
回复8: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其他修改
修改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由619391089元人民币(含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10000000元人民币)修改为598198236元人民币(含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10000000元人民币)。
修改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7条做出修改:
原招标文件描述为:“1、本项目清单设置暂列金1000万元为非竞争性报价;2、清单控制价编制费26万元,清单控制价审核费24万元为非竞争性报价。3、工程一切险按投保金额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至第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0.25%计取,为费率不可竞争;第三者责任险按投保金额500万元、费率0.25%计取(即:人民币12500元,为金额不可竞争)。4、施工环保费(含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800章清单合计金额的0.2%计取,为费率不可竞争。5、安全生产费按控制价的1.5%计取(即:人民币9290866元,若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计算为小数:9290866.34元,也予认可),为费率不可竞争性费用。6、第100章费用中水土保持增加费(暂估324097元)和防洪补偿费(暂估275300元)两项为非竞争性费用。中标后承包人须按照专题报告和附件要求进行实施,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其中:水土保持增加费为:业主答疑附件1中的金额是322.06万元,该金额在清单其他部分已经被覆盖了大部分内容,尚有324097元需要计列,金额来源于施工图预算A2.0.5总预算表第7页)注:以上引用附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文件,投标人按此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标。”
现修改为:“1、本项目清单设置暂列金1000万元为非竞争性报价;2、清单控制价编制费26万元,清单控制价审核费24万元为非竞争性报价。3、工程一切险按投保金额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至第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0.25%计取,为费率不可竞争;第三者责任险按投保金额500万元、费率0.25%计取(即:人民币12500元,为金额不可竞争)。4、施工环保费(含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800章清单合计金额的0.2%计取,为费率不可竞争。5、安全生产费按控制价的1.5%计取(即:人民币8972974元,若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计算为小数:8972973.54元,也予认可),为费率不可竞争性费用。6、第100章费用中水土保持增加费(暂估324097元)和防洪补偿费(暂估275300元)两项为非竞争性费用。中标后承包人须按照专题报告和附件要求进行实施,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其中:水土保持增加费为:业主答疑附件1中的金额是322.06万元,该金额在清单其他部分已经被覆盖了大部分内容,尚有324097元需要计列,金额来源于施工图预算A2.0.5总预算表第7页)注:以上引用附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文件,投标人按此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标。”
修改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的“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内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原描述为: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安全生产费按控制价的1.5%计取(即:人民币9290866元,若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计算为小数:9290866.34元,也予认可),为费率不可竞争性费用。......)。”
现修改为: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安全生产费按控制价的1.5%计取(即:人民币8972974元,若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计算为小数:8972973.54元,也予认可),为费率不可竞争性费用。......)。”
修改4:原招标文件中的“答疑文件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做出修改,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一中的“澄”字软件版文件中的“答疑文件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文件。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寿县交通运输局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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