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232021ccs00022
预算金额43.4万元
招标公司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55-2032122
中标公司山西中信安评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232021CCS00022
二、项目名称:襄垣经开区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中信安评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治市城北街高新区1号楼1号
成交金额:¥420000.00 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襄垣经开区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所列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鑫、胡芳、王淑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襄垣县-656县道北50米
联系方式:18354212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联系方式:0355-203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293856936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襄垣经开区).doc磋商文件(襄垣经开区).doc
518.1K
襄垣经开区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4232021CCS00022
磋
商
文
件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襄垣经开区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32021CCS00022
项目名称:襄垣经开区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4000.00 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元整
最高限价:¥434000.00 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元整
采购需求: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3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7日08:30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2、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
3、开标前供应商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请各供应商主动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开评标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体温检测异常且有乏力、流涕、干咳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襄垣县-656县道北50米
联系方式:18354212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联系方式:0355-203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29385693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襄垣经开区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4232021CCS00022 |
2 | 采购人:襄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 |
4 | 采购预算:¥434000.00 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元整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金 额:¥8000.00 人民币捌仟元整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 递交时限: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退还 收 款 人: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治城东支行 帐 号:143000567012017004394 |
7 |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8 | 本项目最高限价:¥434000.00 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元整,任何超过此限价的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
9 | 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自己参与磋商所需一切费用。 |
10 | 磋商小组组成:由政采云平台在山西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 |
11 |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12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开标后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
13 | 纸质响应文件:请携带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和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一并密封入档案袋中,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潜在供应商”系指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4“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文件指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7“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3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4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所有。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政策性部分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
8、提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报价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9.3除在磋商文件中特殊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word版,U盘)一份,上述资料密封于一袋,携带至开标现场。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10.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商务部分:
(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4)营业执照副本;
(5)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社保凭证(本年度养老保险凭证);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纳税凭证(任意税种);
(8)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
(11)磋商保证金凭证(见‘响应文件格式’);
(12)合同案例(如有);
(1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核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服务方案及承诺;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11、磋商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
12、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2.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2.3报价一览表为第一轮磋商报价,要求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4、响应文件编制及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4.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4.2响应文件建议使用Windows 操作系统、Office2013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及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客户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index.html下载专区获取)进行编制。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确保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
15、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15.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15.2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
15.3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注意事项
17.1.1响应文件如须修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指南步骤进行修改。
17.1.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8、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人民币8000元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交),并作为投标组成部分之一。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程序
19、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0、第一轮公开报价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0.3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撤回。部分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20.4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0.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
21、审查
21.1 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21.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3)服务方案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22.1 各供应商在磋商后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22.2 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统一报出;
22.3 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综合评分
资格性评审细则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身份证明是否属实、是否有有效签字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社保凭证 | 是否依法缴纳社保(本年度养老保险凭证)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纳税凭证 | 是否依法纳税(任意税种)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是否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供应商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供应商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核报告。 | 是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符合性评审细则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报价是否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报价是否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是否有效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是否有效签字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 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
磋商保证金凭证 | 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
24、磋商保密
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确定成交人
25.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一、商务部分(8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8 |
1、同类业绩 供应商近3年(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得1分,最高5分。(同类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书为准) | 5 |
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无缺漏项、价格数量计算准确的得3分,有一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二、服务部分(27分) | 27 |
1、组织实施保障 (1)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2分,不完整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安全评价师资格、高级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5分,不同时具备的不得分。 (3) 项目组成员具备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作室,每提供一个2分,最高得10分 | 17 |
2、服务承诺 质量承诺、工作时间承诺、编制人员承诺以及廉洁服务承诺等,是否承诺安全、技术先进、可行性强。分三个档次给分:优秀(8-10分),良好(5-8分),一般(0-4分)。 | 10 |
三 、技术部分(55分) | 55 |
1、编制服务的总体思路及目标 (1)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思路清晰、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且有可操作性创新的得4-6分;服务思路基本清析、基本符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3分;无创新,不清晰、不符合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所提供实施方案进行评分:编制目标明确、可行,符合实际的得3-5分;目标不清晰,或过高的得1-2分;不符合实际、无目标的不得分。 | 11 |
2、专项预案 编制服务思路清晰、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且阐述规划科学合理的的得8-11分;服务思路清析、符合,有可操作性的得4-7分;规划基本可行,基本清晰、基本符合的得0-3分。 | 11 |
联动预案 编制服务思路清晰、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且阐述规划科学合理的的得8-11分;服务思路清析、符合,有可操作性的得4-7分;规划基本可行,基本清晰、基本符合的得0-3分。 | 11 |
风险评估 编制服务思路清晰、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且阐述规划科学合理的的得8-11分;服务思路清析、符合,有可操作性的得4-7分;规划基本可行,基本清晰、基本符合的得0-3分。 | 11 |
应急资源调查 编制服务思路清晰、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且阐述规划科学合理的的得8-11分;服务思路清析、符合,有可操作性的得4-7分;规划基本可行,基本清晰、基本符合的得0-3分。 | 11 |
四、价格部分(10分)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 | 10 |
25.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7、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成交服务费
本次磋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9.4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约定处理。
七、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1、披露
31.1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程序提出。
32.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
32.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2.5质疑应当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以传真件等形式提出,也必须向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交书面材料。
32.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两份。
3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8采购人或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9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处理决定。
32.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九、纪律及处罚
33、相关当事人应遵守的纪律及处罚。
33.1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3.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3.3磋商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3.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报价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5)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服务要求
供应商可根据以下内容编制服务总体思路:
经开区总体预案:安委会应急原则、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专项预案:安全风险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具有较大事故风险的专项应急预案。
4.联动预案:需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联动的应急方案。
5.风险评估:工矿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分布、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等安全风险,辨识危险源、危险程度分级。
6.应急资源调查:对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依托资源等进行调查。
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所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园区进行较为详尽的情况介绍,明确预案涵盖富阳、王桥两个园区的所属全部企业;
2、编制园区预案体系;
3、明确园区应急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4、明确园区应急联动部门及职责;
5、编制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6、明确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联动程序;
7、明确园区主要安全风险点;
8、明确园区综合应急预案和作战方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名称) 和 (受托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3.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成交通知书。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五、付款条件、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
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付款条件、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以采购文件 “商务、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准。
六、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盖章后生效。
七、政府采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以中文书就,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委托和受托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方: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章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响应函(格式一)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我方同意按要求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
6、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二)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证明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三)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章的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四)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现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五)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现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磋商保证金凭证(格式六)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提交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
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附:磋商保证金证明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委托书的任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报价一览表(格式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质疑函(格式八)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 | |
服务质量承诺 | 合格/不合格 |
我公司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1.
2.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
2.
质疑供应商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公章)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商务、技术)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第六章 政策性部分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采购“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1.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品目清单”中要求执行(提供相关产品节能或环保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鼓励供应商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或非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或非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下文,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为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中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
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投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下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
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 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 商标 | 产品 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
(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并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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