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02400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9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2024004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93
二、项目名称:勋望建农食堂委托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品品厨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21号
被投诉人1: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相关供应商1:沈阳福岳兴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微山湖街85号(301)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9日被投诉人1就勋望建农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93)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2024年11月1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11月18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1月2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2024年12月3日,我局向采购人和被投诉人1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2月4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了投诉答复。2024年12月25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了投诉答复。2024年12月3日,我局向沈阳市于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中小企业认定函》。2024年12月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2024年12月11日,我局到沈阳市铁西区交易中心调看评审监控视频等调查工作。经核实,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为固定价格采购,并将固定价格作为评审因素,且评分细则技术部分细化量化不充分,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款的规定,影响采购公正,不能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我局不再就投诉事项具体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款、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如下:1.中标结果无效。2.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将固定价格作为评审因素的违法行为以及评审因素细化量化不充分的问题限期改正。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铁西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沈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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