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1631]番禺区石楼镇江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番禺区石楼镇江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631]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新疆环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德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深圳众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东鸿兴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深圳市坤锐建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5月10日23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4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4843123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嵩山路60号4号楼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附件:番禺区石楼镇江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1.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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