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69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工020-83492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12-29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
2.3 项目概况和规模:(1)4条河涌改造,合计改造总长度3846米。包含:社公坑(改造长度1567米,配套重建水闸2座)、小布涌(改造长度1024米,配套建设箱涵2座,迁建截污泵井1座)、龙归支流(改造长度1180米,配套建设箱涵1座,迁建污水管道201米)、凤和排渠(改造长度75米)、塘贝排渠支沟排水改造270米;
(2)3条灌溉渠道改造,合计总长度3170米。包含:流溪河右干渠(改造长度1981米,配套建设斗渠873米,倒虹吸1座)、广塘支渠(改造长度268米,配套建设斗渠274米)、人和东灌渠(改造长度921米,配套建设斗渠220米)、新建座溢流堰。
2.4 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2服务范围: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对本工程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详细调查,分析项目特点和项目区环境及水土流失特点,进行项目施工期、运行期水土流失影响因素识别,结合主体设计进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并据此进行水土保持分区,合理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依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划分情况及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防治标准,提出各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其效益分析,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及方案设施保障措施;根据上述各分项工作成果,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中标人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后,协助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技术评审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中标人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书(报批稿),提交报告书(报批稿),并配合招标人上报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6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招标人提供必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供招标人审阅及提交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进行技术评审;报告(送审稿)评审完毕,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评审要求修改、补充相关资料并提交报告(报批稿),然后上报具有审批权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2.7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166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正式员工(提供近2023年12月社保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4.4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首层之一,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无利害关系,如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将主动放弃在本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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