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苏行审项建〔2024〕82号
预算金额5003.78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艺斌0512-6866098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桥直街北起十梓街、南至十全街;乌鹊桥路北起十全街、南至竹辉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平桥直街、乌鹊桥路实施架空线整治和入地程综合改造,其中平桥直街北起十梓街、南至十全街,全长约330米;乌鹊桥路北起十全街、南至竹辉路,全长约660米,道路全线两侧存在强弱电架空线。项目拟新建强弱电通道及配电设施,将道路现状架空线全部实施入地,雨水管道按照最新设计标准改造,绿化提升,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提升等,同时整合其他管线单位需求同步建设,完成道路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主要包括架空线入地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含合杆)、景观、 U 型空间等其它提升工程。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6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8)本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由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集中建设工作。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7月 09 日00:00至 2024年07月 16 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 30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
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2024年07月 09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桥直街北起十梓街、南至十全街;乌鹊桥路北起十全街、南至竹辉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平桥直街、乌鹊桥路实施架空线整治和入地程综合改造,其中平桥直街北起十梓街、南至十全街,全长约330米;乌鹊桥路北起十全街、南至竹辉路,全长约660米,道路全线两侧存在强弱电架空线。项目拟新建强弱电通道及配电设施,将道路现状架空线全部实施入地,雨水管道按照最新设计标准改造,绿化提升,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提升等,同时整合其他管线单位需求同步建设,完成道路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主要包括架空线入地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含合杆)、景观、 U 型空间等其它提升工程。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434001001 | 平桥直街、乌鹊桥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 | 架空线入地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含合杆)、景观、 U 型空间等其它提升工程 | 5003.78 | 260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6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8)本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由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集中建设工作。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7月 09 日00:00至 2024年07月 16 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 30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
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人民路1430号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世纪金融大厦 907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朱文晶 | 联 系 人: | 冯艺斌、宋羽 | |||
电 话: | 0512-67700617 | 电 话: | 0512-68660989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50268492@qq.com |
2024年07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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