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2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基、横屋里、吴家湾、邱家宅基)标段,项目赋码:2206-330482-04-01-161191;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基、横屋里、吴家湾、邱家宅基。
2.2工程规模:新建管网长度约5333米,(新建泵站2座)。共收集127户。
2.3招标范围: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敷设和附属设施及绿化、道路等修复。应业主要求:取消智能型流量计。
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7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人须提供单位50人及以上连续缴费达到近二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6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40867214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 6 月 30 日,招标人将于2022年 7月 1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7月 4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7.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阮先生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573-85810149 电 话: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08672143@qq.com
2022年6月 22 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pdf下载地址:招标文件
2022 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基、横屋里、吴家湾、邱 家宅基)标段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盖单位章) 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王政 2022 年 6 月 22 日 1 |
目 录 目 录 ....................................................................................................................................................................2 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 特别说明 ........................................................................................................................................................4 8. 联系方式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9 2. 招标文件 ......................................................................................................................................................11 3. 投标文件 ......................................................................................................................................................12 4. 投标 ..............................................................................................................................................................15 5. 开标 ..............................................................................................................................................................16 6. 评标 ..............................................................................................................................................................17 7. 合同授予 ......................................................................................................................................................17 8. 纪律和监督 ..................................................................................................................................................1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0 |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优投标价法) ..................................................................................................23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4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 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 基、横屋里、吴家湾、邱家宅基)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 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基、 横屋里、吴家湾、邱家宅基)标段,项目赋码:2206-330482-04-01-161191;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基、横屋里、吴家湾、邱家宅基。 2.2 工程规模:新建管网长度约 5333 米,(新建泵站 2 座)。共收集 127 户。 2.3 招标范围: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敷设和附属设施及绿化、道路等修复。应业主要求: 取消智能型流量计。 2.4 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278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副 经 理 、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6)【投标人须提供单位 50 人及以上连续缴费达到近二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 的 出 具 日 期 在 招 标 公 告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内 有 效 , 除 此 以 外 一 律 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 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 省 外 社 保 管 理 机 构 实 行 社 保 网 上 办 理 的 , 可 以 提 供 该 机 构 出 具 的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的 有 效 纸 质 证 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 载 方 式 发 放 。 下 载 地 址 : 平 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40867214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前在网上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地 点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办理。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50000 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 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 湖 市 小 型 工 程 相 关 操 作 手 册 》 中 方 式 交 纳 及 其 它 原 因 导 致 缴 纳 保 证 金 无 效 的 后 果 自 负 。 ( 提 醒 : 请 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 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 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 号(总商会大厦D 座22 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阮先生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573-85810149 电 话: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08672143@qq.com 2022 年 6 月 22 日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0573-85810149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 13 号(总商会大厦 D 座 22 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3-85272555 | ||||||||||
1.1.4 | 项目名称 | 2022 年 平 湖 市 独 山 港 镇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治 理 工 程-金沙村(袁家坟、王家宅基、横屋里、吴家湾、 邱家宅基)标段 | ||||||||||
1.1.5 | 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5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经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的补充(答 疑、澄清)文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3.1.3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时无需密封递交的材料) |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277.2917 万元 | ||||||||||
3.2.5 | 分项报价评审项目 | / | ||||||||||
3.2.6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
3.5.4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 6 |
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活动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检查 开标顺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投标人代表无需在报价表上签字确认。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平湖专家库中抽取 | ||||||||||||
6.3.2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优投标价法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名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同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 2%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文件封面,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文件封面,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文件封面,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9.2 | 本项目参照嘉兴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政工程”类别,投标警戒值为 19%。 | 本项目参照嘉兴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政工程”类别,投标警戒值为 19%。 | 本项目参照嘉兴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政工程”类别,投标警戒值为 19%。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电子招标投标 | 电子招标投标 | ||||||||||||
1.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按投标工具操作要求 | 1.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按投标工具操作要求 |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自行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 字、盖章。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 2 )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人 不 得 接 受 同 一 工 程 招 标 人 委 托 编 制 招 标 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 10.2 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 程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在系统中签到。投标人还需在 15 分钟内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签到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7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自行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 字、盖章。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 2 )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人 不 得 接 受 同 一 工 程 招 标 人 委 托 编 制 招 标 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 10.2 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 程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在系统中签到。投标人还需在 15 分钟内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签到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7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自行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 字、盖章。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 2 )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人 不 得 接 受 同 一 工 程 招 标 人 委 托 编 制 招 标 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 10.2 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 程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在系统中签到。投标人还需在 15 分钟内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签到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7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自行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 字、盖章。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 2 )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人 不 得 接 受 同 一 工 程 招 标 人 委 托 编 制 招 标 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 10.2 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 程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在系统中签到。投标人还需在 15 分钟内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签到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7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自行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 字、盖章。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 2 )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人 不 得 接 受 同 一 工 程 招 标 人 委 托 编 制 招 标 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 10.2 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 程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在系统中签到。投标人还需在 15 分钟内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签到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7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自行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 字、盖章。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 2 )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人 不 得 接 受 同 一 工 程 招 标 人 委 托 编 制 招 标 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小型工 10.2 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 程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在系统中签到。投标人还需在 15 分钟内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签到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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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招投标中心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 份和 商务软件版光盘或 U 盘 1 份;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 文件 1 份。向 3.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从“投标工具”内置功能打印出来 的带水印码的文本标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计算表和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可不提供纸质文件。 1、开标时,按照投标单位解密顺序。 2、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时,视为撤销 其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评标继续进行。 10.3 开标顺序 3、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 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 密时间、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 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
8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招标投标网、“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 失信黑名单的或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建设局公告公示上有不良行为且正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1.5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
技表一: 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54 |
技表二: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 | |||||||||||||||
用途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临时用电: 施工生活合计 | |||||||||||||||
二、临时用水: 施工生活合计 | |||||||||||||||
三、临时用地: |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55 |
技表三: 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 |||||||||
56 | 56 |
技表四: 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 | |||||||||||||||||||||||||||
序 号 | 主要工种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 | ||||||||||||||||||||
序 号 | 主要工种 | ||||||||||||||||||||||||||
57 | 57 | 57 | 57 | 57 | 57 | 57 | 57 | 57 | 57 | ||||||||||||||||||
57 | 57 | ||||||||||||||||||||||||||
57 | 57 | ||||||||||||||||||||||||||
57 | 57 |
技表五: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表 | ||||||||||||||||||||||||||||||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定额 功率 (KW) | 目前 存放处 | 进 退 场 日期 | ||||||||||||||||||||||
58 | 58 | 58 | 58 | 58 | 58 | 58 | 58 | 58 | 58 | 58 | ||||||||||||||||||||
58 | 58 | |||||||||||||||||||||||||||||
58 | 58 | |||||||||||||||||||||||||||||
58 | 58 |
技表六: 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 | ||||||||||||||||||||||||
序 号 | 材 料 、 构 配 件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计划供应 时间 | 备注 | ||||||||||||||||||
59 | 59 | 59 | 59 | 59 | 59 | 59 | 59 | 59 | ||||||||||||||||
59 | 59 | |||||||||||||||||||||||
59 | 59 | |||||||||||||||||||||||
59 | 59 |
技表七: 拟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职责范围 | ||||||||||||||
1、项目负责人 | ||||||||||||||||||
2、项目技术负责人 | ||||||||||||||||||
3、质量管理员 | ||||||||||||||||||
4、安全员 | ||||||||||||||||||
5、材料员 | ||||||||||||||||||
6、施工员 | ||||||||||||||||||
7、资料员 |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如有)及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 本 表 后 还 须 附 投 标 人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 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 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 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60 |
资格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
经济类型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资质等级 | 证书号 | 证书号 | |||||||||||||||||||||||||||||||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
主管部门 | 工商营业执照证号 | 工商营业执照证号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经营范围和方式 | 经营范围和方式 | |||||||||||||||||||||||||||||||
企业资金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
企业资金 | 企业净资产: 万元 | 企业净资产: 万元 | 企业净资产: 万元 | 企业净资产: 万元 | 企业净资产: 万元 | ||||||||||||||||||||||||||||
企业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中级 人 |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中级 人 |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中级 人 |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中级 人 |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中级 人 | ||||||||||||||||||||||||||||
企业从业人员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 | ||||||||||||||||||||||||||||
外地 | 工程技术人员共 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人 | 工程技术人员共 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人 | 工程技术人员共 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人 | 工程技术人员共 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人 |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技术情况 企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驻浙 地 址 情况 负责人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书的,浙江 省 外 企 业 还 应 附 有 效 的 《 省 外 企 业 进 浙 承 接 业 务 备 案 证 明 》 。 61 |
资格二: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学历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建造师注 册编号 | 安全证书编号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注:1.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有)。 62 |
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证书一览表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安全证书类别 | 备注 | ||||||||||||||||||||
1 | 法定代表人 | ||||||||||||||||||||||||||
2 | 企业经理 | ||||||||||||||||||||||||||
3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副经理 | ||||||||||||||||||||||||||
4 | 技术负责人 | ||||||||||||||||||||||||||
5 | 项目负责人 | ||||||||||||||||||||||||||
6 | 项 目 安 全 专 管 员 |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注:1.本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本表后可不附。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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