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柳亚宁0311-898683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威17736022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2】26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改造北三环主路总长1.56公里,道路等级标准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新建桥梁6座,通道1座,铁路顶进框构桥7座,下穿高铁U槽887米;新建辅路双侧长度共计20.97公里,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50公里/小时,新建桥梁6座;新建一体化灯杆100个;铺设市政给水管线1.35公里,阀门井20座,雨水管线16.65公里,雨水检查井300座,污水管线7.73公里,污水检查井100座,中水管线6.63公里,阀门井38座及配套建设项目;新建泵站1座。
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1.2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批复。后续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对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进行现场监理,全过程跟踪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查意见,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出具审查报告。本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3.5修改为(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只适用于公路行业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1日14:00时至2022年12月2日 08:59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勘察设计单位技术建议书(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6.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96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柳亚宁
电  话:0311-87261819
传  真:/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电  话:17736022787
传  真:0311-83086848
联系人:郝威、毕冬青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00号
监督电话:0311-87836023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资质要求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资质等级 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铁道行业甲(Ⅰ)级及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近5年内(2017 年1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2.近5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的桥梁工程的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如业绩1涵盖业绩2视为同时满足。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合同被解除。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的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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