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100039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湖南省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100039
甲方: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路与人大路交叉口东60米
乙方: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湖南省2023年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执行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管理信息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二)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三)项目名称:2023年湖南省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    
(四)活动地点:邵阳市贺绿汀大剧院
第二条 合约内容及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执行湖南省2023年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活动地点为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贺绿汀大剧院内。
第三条 工作内容
根据《湖南省2023年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策划实施方案》的相关约定如下:
(一)甲方负责活动方案拟定、节目筹备和活动文稿的起草;提供青少年书信绘画作品;邀请邵阳市领导、市属媒体;通知邵阳市各区县(市)参加人员。
(二)乙方负责节目的编排、活动的具体执行。主要包括在甲、乙方的指导下,完成场地对接与确认,现场舞台的搭建和使用,现场氛围营造,节目的创作、编排与演出,视频拍摄与制作,网络宣传,市州嘉宾的食宿接待、主持人及导演的邀约,制订并完成活动流程,设计主视觉,设计制作相关物料等工作内容。具体见附件:服务清单一览表。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
(一)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543568.00元(人民币伍拾肆万叁仟伍佰陆拾捌圆整)(含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43568.00元(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伍佰陆拾捌圆整)。
(二)付款约定。
1、本协议执行完成后的9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三)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户信息:
名称: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3 0000 7279 8791 8E
地址、电话: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大楼0731-82965799
账户名称: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账    号:4300 1530 0610 5250 7697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具体执行提出要求,以使活动整体情况更符合甲方需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程进行审定把关,包括但不限于:视觉设计、文稿、节目等。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筹集并支付湖南省2023年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所需甲方承担活动资金人民币443568元(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伍佰陆拾捌圆整),并按协议约定支付方式支付。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活动执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命令、文件、资料等形式。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执行工作,如出现执行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执行问题除外;
2、凡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活动执行出现问题,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向责任方提出补偿要求,补偿标准各方另行协商;
3、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项目执行,如甲方要求存在冲突时,应以协商方式友好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统一结果时,以甲方要求为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按质量按时完成活动执行工作。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一)乙方对项目中执行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执行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即视为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二)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执行费用之前,乙方制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三)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修改乙方制作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将委托执行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乙方拥有署名权,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作品中标注。
(五)乙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向甲方提供或向公众展示的图片、文字、创意、动画、视频等全部内容不侵害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约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事宜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活动起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6月29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多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违约责任。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外部通讯系统故障、重大技术故障和法律、政策的变化等。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提起仲裁。
第十一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或法人授权代表:              或法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
 
2023年6月29日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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