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1.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约 6万平米 ;合同估算价约为880万元。
1.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后60日历天内需完成初验,自初验完成起60日历天内需完成终验。
1.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不划分。
1.5招标范围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8年东直门智慧行政安防改造项目,包含原有设备的拆除和恢复,建设一套智能安防综合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服务要求:在北京移动东直门大楼建设电子沙盘,在“一张图”中实现该区域可视化管理。建设该区域立体可视化模型,能够直观标示该区域的基础设施、监控视频的覆盖范围以及各类设备的位置及属性信息,形成大楼动态电子沙盘,快速掌握可用资源状况,便于领导部署、规划、调度和指挥应用。
1.7免费进行人员培训,免费负责质量的维保及保修,时间为终验结束后24个月。
1.8其他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及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财务要求:
2.3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如三证或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
业绩要求:
2.6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视频监控、智慧楼宇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相应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投标人应该提供合同业绩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
信誉要求:
2.7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见本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其他要求:
2.8本次投标需要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至少5人(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并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2018年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2.9从系统终验之日起,系统进入保修期,投标人应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保修期服务,需提供承诺函并盖公章(格式自拟)。
2.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技术规范必须点对点应答,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现场踏勘:
本项目将于2018年11月16日 9 时 30 分组织踏勘。请各投标人准时在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集合。
不涉及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号
账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北京新华支行营业部
账号: 1100 1014 6000 5600 06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账户名称: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 698941460 000008
邮编: 100048
联系人: 明工
电话:010-56392571 18611790728 15001157478
电子邮件:mingpan0212@163.com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18611790728
招标人邮箱:mingpan0212@163.com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11396699转87016(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
(3)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廉洁问题的,请实名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52186699-82575(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举报邮箱:jubao@bj.chinamobile.com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