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暖通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暖通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因本项目无需专利授权,故现将原招标文件P64页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一、基本要求”的“7、制造厂家要获得专利授权使用证明,且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条款以及原招标文件P66页中三、空气净化器技术要求“3.1基本要求:(9)制造厂家要获得专利授权使用证明及项目授权说明,且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条款进行取消和删除。
2.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出现不一致情形,现将“(1)标化工地暂列金额:无。”更正为“(1)、标化工地暂列金额:暂按市区工程的省级标化工地标准计入,即安装工程暂按31973元计入(费率按2.03%计算),共暂按31973元计入。”;
3.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内容与设计要求出现不一致情形,现以设计要求为准,将“冷水机组”的“制冷量360KW”更正为“制冷量600KW”;
4.因末端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集中控制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并于原招标文件中设置了相应的技术要求,但考虑到原招标文件未对该控制系统所涉及的费用作详细要求,故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的“十一、其他要求”部分进行新增,新增条款为:“13、本项目内的末端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集中控制系统由中标人提供,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计取。”
5.因上述更正内容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须对投标截止时间进行延期,故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5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6.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及时查阅、下载本补遗书。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盖章):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盖章):松阳县人民医院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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