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建设计划,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前期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组成。228国道东起浙沪交界处(K3578+833),路线向西至天妃路交叉口(K3598+572)为止(其中黄姑塘大桥为利旧),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本次设计路线基本与老路线位保持一致。主要改造内容为老路“四改六”、沿线主要节点“平改立”和新建连接线一条。连接线起点位于主线与独广公路交叉口,向南至翁金线,连接线全长约3.2km。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6亿元。
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干线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6米;独山港高架桥路段采用上下两层方案设计,其中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宽27米;桥下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线六车道,路基宽40米。连接线采用集散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米。桥涵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第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全线的水土保持方案研究(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等内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交工验收签发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布日期:2022年9月1日。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1030190271@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9月5日。招标人将于2022年9月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交通运输局2楼开标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邮 编:3142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3-85825771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办公楼301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573- 85073363
传 真:0573- 85073363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邮 编:314000电 话:0573-85825771 联 系 人:陈先生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办公楼301室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573-85073363传 真:0573-85073363 |
1.1.2 | 项目名称 | 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
1.1.2 | 建设地点 | 平湖 |
1.2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1.2 | 出资比例 | / |
1.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全线的水土保持方案研究(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等内容)。 |
1.3 | 服务期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交工验收签发之日止。节点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人员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
3.1.1 | 投标文件形式 | 单信封 |
3.2.2 |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 是,最高投标限价为贰拾万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网银、电汇提交时间:开标前到账。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注: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账户转出)户 名: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平湖新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平湖支行账 号:1204080009300234870备注:(项目名称)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3.7.5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2 份(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再提供 4 份副本),另加1份电子文件(U盘)。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方案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平湖交通运输局2楼开标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1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在监标人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确定方式:从平湖市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审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6.4 | 评标结果公示 | 6.4款细化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上公示3日。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 |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2%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采用保函时,出具保函的机构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时,应经发包人同意。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7.1 | 定标 | 第 7.1款细化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7.2 | 中标通知 | 第 7.2款细化为: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并按第 7.3.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8.1 | 重新招标 | 8.1款补充第(4)目,原第8.1第(4)目约定为第(5)目:(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9.5 | 投诉 | 第9.5款细化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5〕131号)办理。 |
10.2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7)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资格审查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7)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 |
10.3 | 行贿查询 | 补充第 10.3 款10.3 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
标 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1标段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
标 段 | 业绩要求 |
第1标段 | 自2017年7月1日(以相应专题批复或备案文件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方案专题研究。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方案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等职务犯罪行为。 |
项目组其他人员 | 2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标 段 | 信誉要求 |
第1标段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等职务犯罪行为。 |
序号 | 投标人 | 送达情况 | 密封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 | 备注 | 签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7)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 |
2.3 |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7)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5 |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 55分 a.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3分 b.拟投标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1分c.投标人的信誉 1分d.投标价 10分(2)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45分 e.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编制思路 12分f.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2分g.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h.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6分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评分时,(1)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由评委统一打分,(2)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则由各评委单独打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
2.7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名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审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3分 | 类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业绩 | 21~2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21分;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需附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要求 )的加1分,最多加2分。 | |
b. | 拟投标人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1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1~1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11分;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需附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要求 )的加1分,最多加2分。 | |
b. | 拟投标人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1分 | 项目组成员任职与业绩 | 7~8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7分;各项目组成员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1分 | ISO9000质量体系 | 0或1分 | 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须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d.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含)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未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含)至最高投标限价(含)之间,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编制思路 | 12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4~6分 | 对招标项目功能、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基本正确,得基本分4分;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的,酌情加分,最多可加2分。 |
e.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编制思路 | 12分 | 总体编制思路 | 4~6分 | 总体编制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基本分4分;总体编制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酌情加分,最多可加2分。 |
f. | 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2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8~12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把握基本准确,所提出的措施基本有效可行的,得基本分8分;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所提出的措施有效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可加4分。 |
g.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9~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基本分9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酌情加分,最多可加1分。 |
h.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6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6分 | 基本满足工作进度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基本分5分;满足工作进度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1分。 |
i.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5分 | 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1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9~2.12 | 原条款无 | 补充2.9~2.12款:2.9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1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因被投诉或有犯罪行为而否决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招标人的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述;(2)招标过程回顾;(3)评标工作组织及评标程序;(4)中标人的确定;(5)附件。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 |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账户开户银行 | |||||||
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项目等级 | |
项目总投资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完成情况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起讫时间 | 项目概况 | 发包人名称 | 计划完成日期 | 备注 |
姓 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责 | 技术职称 | 工作年限 | 类似工作经验年限 |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2.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3.获奖情况 | |||||||||||
4.目前承担的任务 | |||||||||||
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
本框图须提供涉及投标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投标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水土保持方案 |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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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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