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大型管道疏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57.7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zx-f-2024005
预算金额145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大型管道疏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大型管道疏通项目 (项目编号:ZWZX-F-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4年大型管道疏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ZX-F-2024005
项目名称:2024年大型管道疏通项目
预算金额:1457.78万元
最高限价:1457.7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24.21 524.2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包括排水(1、5、9)所的疏通施工内容,共计疏通管道5.43公里(大型管道污泥疏通疏通;疏通后的管道内窥检测完成情况。不含:管道错口、管皮脱落等设施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388.03 388.0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包括排水(2、10)所的疏通施工内容,共计疏通管道4.016公里(大型管道污泥疏通疏通;疏通后的管道内窥检测完成情况。不含:管道错口、管皮脱落等设施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3包 545.54 545.5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包括排水(3、4、6、8)所的疏通施工内容,共计疏通管道5.651公里(大型管道污泥疏通疏通;疏通后的管道内窥检测完成情况。不含:管道错口、管皮脱落等设施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项目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与(符合环保达标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签订(该项目)污泥处置合作意向协议书”,以及“该污泥处置单位的营业执照、环保局审批证明、污泥处置工艺”等相关文件; (10)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③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及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三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壹拾万元整,第2包:柒万元整,第3包:壹拾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静海支行 账户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327368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2302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联系方式:022-2325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晶
  电 话:022-23250010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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