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司法催收律所招标项目-2024年北京地区补录(交行项目编号:CGXM11099924060003,招标代理编号:21-04-04A-2024-D-E15026)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司法催收律所招标项目-2024年北京地区补录。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择至多不超过5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司法催收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司法诉讼、诉前调解、案件执行、司法确认、支付令等,案件范围为信用卡案件逾期欠款账户。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5、服务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信用卡中心及其分中心等。
2,6投标人资格要求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数量:本项目拟入围至多五家律所,实行差额淘汰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入围中标人数量=有效投标人数量-1,当入围中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本次招标失败。入围后招标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的具体项目份额。
三、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相应包件的授权委托书,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股东中无交通银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上市公司为主要股东中无交通银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日至开标当日之间):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3.1.6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未在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3.1.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3.1.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2、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3.2.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获取等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5.2.1、标书购买付款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投标人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①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②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③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4)保存支付凭证:请务必在支付成功后保存支付凭证。
(5)疑问反馈:若诚e招平台操作存在相关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5.2.2、标书费用开票:
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微信付款在微信订单界面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5号近虎坊桥前门建国饭店2层杜鹃厅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联系人:刘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010-8866506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111室
邮编:100052
联系人:赵亮、肖奇、李鹏、司祥、胡迪、刘均
电话:18834816561
电子邮件:18834816561@139.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415026
注:每个项目对应生成银行子账号,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造成影响。如不清楚,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
九、其他说明
9.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18834816561@139.com)。
9.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审核通过且服务分行须勾选北京市分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将不能参加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不能参加投标。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