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教工食堂一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4-JLTZFB-G4001)(第1包)
金额
13.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tzfb-g4001
预算金额13.5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6
公告正文

某单位现对教工食堂一楼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教工食堂一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LTZFB-G4001

三、项目基本概况或项目采购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教工食堂一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PDFExcel版,若有不一致之处以PDF版本为准)。

四、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13.5221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5.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不可为同一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发售时间:本询价公告有效期限内,2024 718日至2024724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网上申领。

3售价:0元。

4.获取询价通知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公告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5条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6)保密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同时将证明材料邮寄给采购人(具体地址邮件通知,不接受到付快件)。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705413910@qq.com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询价通知书。采购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4726 0900分至0930分(北京时间)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2024726 0930分(北京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2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广西桂林市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0773-7251017

项目监督人:江先生

办公电话:0773-7251184

九、公告发布媒体: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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