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金额
368.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5.6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3115907777
中标公司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68.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建发改[2016] 7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里心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056378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总用地面积7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23.24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幢,四层,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4056378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个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为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必须到建宁县人社局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政文〔2015〕75号文件规定)。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2) 本次项目的中标者,需于公示期内持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未能提交告知函或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7 17 日至2017 7 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莲兴广场C 幢2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等捆绑人民币500元/份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7月 27日17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72809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授权委托人(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程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站发布通知,务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地址: 里心镇人民政府 ,邮编: 354500

电话: 15959811373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建宁县莲兴广场C幢206室 ,邮编: 365000

电话: 13115907777 13666999733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账 号:1404024129000010626

电 话:0598-3959857

监管部门: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 话:0598-3982385、1360597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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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更改为: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③注册地在建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等事项可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文(2013)81号文件执行(可采用保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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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8日09:30

招标人

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三明市建宁县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959811373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68326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怡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68326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恒方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683269元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民望、汪太文、连黄强、艾飞霞、黄昀

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7年729日至2017年81日。对中标结果有疑义者,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核查,电话:0598-398238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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