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unou2022-6
预算金额4351.4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8
公告正文
《招投标》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智慧停车设施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unou202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智慧停车设施项目(EPC+O) (项目名称) 已由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宏源市政有限责任公司支委会第15次会议纪要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宏源市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宏源市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宏源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双版纳度假区曼弄枫片区14条市政道路统一进行停车泊位提升改造,具体包括庄别路、庄岗路北、庄岗路南、庄董东路、庄董西路、邦热路、庄慕路、庄尖路东段、勐泐大道、勐泐环线、庄尖路西段、西林公园东侧道路、山水林溪南侧道路、东纬二路。
共计3513个车位,其中人行道停车2404个,路内停车1109个。
管理方式分别为:人行道停车采用地磁,路内停车采用高位视频。
为便于管控整个度假区区域,建立高低联动智慧化管理,根据度假区的车位分布情况增加20套全景高空监控。
同时增设指挥巾心,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综合管控。
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4351.4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2合作方式:由中标方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管理路内停车项目,负责代收停车费。
在运营期限内,中标方负责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营运、维护和用户服务等职责。
双方设立共管账户对该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监管。
对扣除成本后的经营利润,中标方需按中标价格对招标人进行分成。
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2.2.3建设内容:西双版纳度假区曼弄枫片区14条市政道路统一进行停车泊位提升改造,具体包括庄别路、庄岗路北、庄岗路南、庄董东路、庄董西路、邦热路、庄慕路、庄尖路东段、勐渺大道、勐渺环线、庄尖路西段、西林公园东侧道路、山水林溪南侧道路、东纬二路。
共计3513个车位,其中人行道停车2404个,路内停车1109个。
管理方式分别为:人行道停车采用地磁,路内停车采用高位视频。
为便于管控整个度假区区域,建立高低联动智慧化管理,根据度假区的车位分布情况增加20套全景高空监控。
同时增设指挥中心,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综合管控。
具体车位数量以后续实施建设中满足市政公共区域建设条件的车位数为准:具体详见第六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2.2.4实施范围:(1)广泛动员,各部门协同,认真清理道路范围内乱停乱放现象,明确路产路权,协商沿路周边停车资源共同参与。
(2)停车位标线施划、编码。
根据车位规格和位置,对停车位标线进行施划,对不符合要求的现状停车位标线进行清除、重新进行施划、编码。
(3)启动路内停车收费。
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提高路内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4)建设智慧路内停车管理平台。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停车资源,建设路内停车智能诱导、智能管理、智能收费的智慧路内停车管理平台。
(5)建设收费标准公示牌等。
(6)配备收费巡管员和管理人员。
具体详见第六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力,招标人确定的其它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任务,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
2.3总投资:4351.44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收益分成)。
2.5项目实施地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
(1)特许经营期限:经营管理期限10年(不含建设期)。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3其他:
3.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自企业成立初年提供。
若为新成立公司,应做出说明)。
3.3.3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备查,须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8日09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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