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STZLHB-2023-10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地点:平凉市庄浪县
(三)招标文件编号:GSSTZLHB-2023-10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
(五)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规及设计要求。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应具备的内容: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论证结论。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八)服务及售后周期:直至使用年限达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完税证明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二)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见投标。
五、投标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11日18:00至2023年9月14日18:00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一)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二)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二)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纸质版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陈杨柳村(原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苏博文、曹家瑞
电 话:13119334473、17793337321
交易编号:GSSTZLHB-2023-10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苏博文 | 联系电话 | 1311933447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11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14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 GSSTZLHB-2023-10 | 服务-设计 | 60000.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地点:平凉市庄浪县
(三)招标文件编号:GSSTZLHB-2023-10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
(五)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规及设计要求。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应具备的内容: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论证结论。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八)服务及售后周期:直至使用年限达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完税证明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二)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见投标。
五、投标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11日18:00至2023年9月14日18:00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一)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二)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二)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纸质版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投庄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陈杨柳村(原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苏博文、曹家瑞
电 话:13119334473、1779333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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