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
10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4〕7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定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定项目
三、项目编号:恒合【2024】采044
四、项目具体内容:
1.本项目为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招标。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机关大院保障中心、湖州市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各开立1个零余额账户。
2.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6)如资金存放期间遇存放资金发生增减变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接受。
(8)中标人可提供的特色服务。
3.招标银行数量:1家。
4.开户时间,长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内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人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7.符合财政部门对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零余额)相关要求。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07128685@qq.com)进行网上报名。
2.地点:湖州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1201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在湖州中心城区分支机构的清单1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提供符合财政部门对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零余额)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30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地址:湖州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30日9:00时在湖州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huzhou.gov.cn/)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门户网 (http://jgswj.huzhou.gov.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建花 电话:0572-2156671/13857267913
地址: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1201室
招标人: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0572-3398126
地址:湖州行政中心6号楼
十一、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9月23日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联系人:吴建萍,联系电话:0572-2156671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湖州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