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夏花一路(夏茅客运站-野猪林大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升级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167.17万元
招标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张工020-3123445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咋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胡工020-83851835
中标公司
-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夏花一路(夏茅客运站野猪林大街) 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臼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咋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024年
夏花一路(夏茅客运站-野猪林大街)升级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花一路(夏茅客运站-野猪林大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广 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白发改投批〔2024〕11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夏花一路(夏茅客运站-野猪林大街)升级改造工程 监理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白云区均禾街和白云湖街,大致呈南 北走向,改造范围为南起大朗南路,北至夏花二路野猪林大街路口,长度 3.57km。本次改造将夏花一路北段(大朗南路至大朗北路)按现状双向四车道铣刨加铺罩 面、两侧步道品质提升,并夏花一路北段(大朗北路至野猪林大街路口)将现状双 向两车道路段扩建成双向四车道,改造后红线宽度 24 米,城市次干路标准,最 大排水管径 d6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 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迁改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 12089.8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9181.39 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迁改等内容。监理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准 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 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 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 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 1 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 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 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 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7.17876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 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办理。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其 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 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 2 律经营。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 册人员<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 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 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官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请于 20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 年 月 日 时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 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 时间。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3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 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 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开标时间为 202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5.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网 址 : http://www.gzggzy.cn )、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zbtb.gd.gov.cn/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 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 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7. 异议受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 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 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4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 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 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 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 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34451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永福正街 52 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永福正街 52 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1234451 邮编:51059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 686 号 302 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851835 邮编:5104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0407、8621254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邮编:510405 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及广州市 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 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 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 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 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 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 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 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 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 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 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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