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装饰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b-2023-046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传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延芝15090955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装饰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装饰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JLZB-2023-04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装饰安装工程。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楼户外玻璃雨棚、字、防盗网拆除及修复大理石地面;新增中式仿古门头、门窗装饰花格、实木楹联、横匾;大厅走廊顶棚修复并花格装饰145m2;墙面乳胶漆约912m2;走廊入口挂落装饰、楼梯玻璃门及仿古月亮门;仿古护颈线约316m;门窗拆除并安装仿古花格门12套(单开)、走廊仿古门(双开)1套;室内强弱电管线及灯具安装;中式仿古门牌16套;文化建设一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6号一楼。
3.工期:60日历天。
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 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 1 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 证)】;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上传资格声明承诺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 100 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需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下载方法:
1、发放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方法:具备磋商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申请领取。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刘传福
联系电话:18008606658
联系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凤凰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延芝
联系电话:15090955850
联系地址: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装饰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JLZB-2023-04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装饰安装工程。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楼户外玻璃雨棚、字、防盗网拆除及修复大理石地面;新增中式仿古门头、门窗装饰花格、实木楹联、横匾;大厅走廊顶棚修复并花格装饰145m2;墙面乳胶漆约912m2;走廊入口挂落装饰、楼梯玻璃门及仿古月亮门;仿古护颈线约316m;门窗拆除并安装仿古花格门12套(单开)、走廊仿古门(双开)1套;室内强弱电管线及灯具安装;中式仿古门牌16套;文化建设一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6号一楼。
3.工期:60日历天。
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 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 1 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 证)】;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上传资格声明承诺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 100 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需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下载方法:
1、发放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方法:具备磋商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申请领取。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刘传福
联系电话:18008606658
联系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凤凰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延芝
联系电话:15090955850
联系地址: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