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f2024-zc010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鑫13199900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19: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
品目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9:3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
项目联系电话13199900322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78号科研写字楼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0-6232189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99900322

    项目概况                                                    

    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2: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F2024-ZC010 

    项目名称: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细采购需求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会议开始前,完成前期所有会议安排、接待、筹备等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2: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2: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6月13日上午12:30-13: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13日上午12:30-13: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商务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78号科研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0990-6232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联系方式:13199900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

电 话:13199900322







附件信息:

  • 第二届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暨克拉玛依市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谈判文件6.6.pdf

    152.2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