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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0新(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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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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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梧州市粤桂生态循环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带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测工程检测更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西梧州市粤桂生态循环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带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测工程检测 二、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1220001001 三、更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一)冷链物流深加工示范区占地10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46471 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 6804 平方米,绿化面积 9856 平方米,停车场面积 11560 平方米,储存仓用地面积 25000 平方米。 (二)三产融合多功能服务中心用地总规模 10692.4 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 5803.57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 2730.15?平方米,绿化面积 2448.56 平方米。 (三)二十四节气主题文化农耕园用地总规模 94611.14 平方米,其中包含一处驿站零售中心,一处综合服务楼,建筑占地 392.47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56.32 平方米。 (四)粤桂驿站服务中心用地总规模 10236.50 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 1692.12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 687.75 平方米,绿化面积 5910.07 平方米。 (五)乡村振兴康养旅游组团示范区建设,包含大坡镇交村村交一组、交二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六)生物处理中心总占地面积约 62500 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 26058 平方米,绿化面积 5625 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 4290 平方米,停车场面积 2100 平方米。 所有项目配套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力通讯工程、安防监控工程、消防工程、照明工程、设备工程等。 (七)产业带配套市政工程∶包含环卫工程、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美交田建设工程、沿线 22 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X184 沿线环境提升工程等。” 现更改为:“建设规模:(一)冷链物流深加工示范区占地10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46471 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 6804 平方米,停车场面积 11560 平方米,储存仓用地面积 25000 平方米。 (二)三产融合多功能服务中心用地总规模 10692.4 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 5803.57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 2730.15?平方米。 (三)二十四节气主题文化农耕园用地总规模 94611.14 平方米,其中包含一处驿站零售中心,一处综合服务楼,建筑占地 392.47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56.32 平方米。 (四)粤桂驿站服务中心用地总规模 10236.50 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 1692.12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 687.75 平方米。 (五)乡村振兴康养旅游组团示范区建设,包含大坡镇交村村交一组、交二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六)生物处理中心总占地面积约 62500 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 26058 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 4290 平方米,停车场面积 2100 平方米。 所有项目配套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力通讯工程、安防监控工程、消防工程、照明工程、设备工程等。”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293.6 万元” 现更改为: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55 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款投标报价“(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293.6万元” 现更改为:(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下浮系数≥45%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款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方式选择:(在方框内打“√”) ? 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总报价=固定总价报价 ” 现更改为:(3)投标报价方式选择:(在方框内打“√”) ? 下浮系数报价(一):检测费=《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 年版)(桂建检协【2017】65号文)的收费标准×(1-下浮系数)×实际完成量。(当桂建检协【2017】65 号文没有的项目,则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注:1、下浮系数报价不需在下浮系数报价前加负号,计算公式自带负号计算。2、不需要提供价格分析表】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0.1 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100%收取。 ” 现更改为:?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以最高限价(155万)为基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100%收取。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2(2)款报价分评分标准“1、评标基准值(A)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评标基准值的确定【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10 家(不含 10 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 n+2 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 n-2 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 n-3 家,如 n-2 或 n-3 为负数时,则按 0 家取,即最低的投标报价去掉 0 家)投标报价后,取 10 家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值计算范围(如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有多家相同的,同样按前述数量去掉投标报价家数;如去高去低后不足 10 家的,则按去高去低后实际家数的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值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6~10 家的,去掉两家最高的投标报价后(如最高报价有多家相同的,只去掉两家报价)将剩下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5 家(含 5 家)以下的,将全部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 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三: 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1)以固定总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上述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值(A)。 (2)某投标人的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得满分 100 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A)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A)1%的扣 1 分,从而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本项满分 100 分,扣完 100 分为止)。 (3)计算公式: Bn>A 时,投标人报价:Bn 得分=100—1.5×100×(Bn—A)/A Bn<A 时,投标人报价:Bn 得分=100—1×100×(A—Bn)/A” 现更改为:1、评标基准值(A)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评标基准值的确定【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 评标基准值=K*(A1+A2+A3…+An)/n;下浮系数报价时,评标基准值(A)=(A1+A2+A3…+An)/(K*n),An 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且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偏差率在±20%(含)以内的报价,n 为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量。K 为开标时由招标人从0.95、0.96、0.97、0.98、0.99、1 中随机抽取的其中一个系数。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下浮系数报价方式 (1)以下浮系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上述方式计算评标基准值(A)。 (2)某投标人的下浮系数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得满分 100 分;投标人下浮系数报价(Bn)和评标基准值(A)相减,Bn-A>0(为正数)的,每(+1%)值扣 1 分;Bn-A<0(为负数)的,每(—1%)值扣 1.5 分;从而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本项满分 100 分,扣完 100 分为止)。注:下浮系数不需在下浮系数前加负号,计算公式自带负号计算;检测费=检测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3)计算公式: (Bn—A)值为正数时,投标人报价:Bn 得分=100—1×(Bn—A)/(+1%) (Bn—A)值为负数时,投标人报价:Bn 得分=100—1.5×(Bn—A)/(—1%) 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5.5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固定 (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现更改为:5.5 合同价格形式:检测项目单价固定,合同结算总价取各检测项目检测费之和与合同总价(暂定 155 万元)两者中之低价;实际发生的取样检测必须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甲方代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少于合同价的按实际检测点数进行结算,多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包干。 本项目检测费结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 年版)(桂建检协【2017】65 号文)的收费标准×(1-下浮系数)×实际完成量,且总价不超过 155 万元。 其中: 各检测项目检测费=该检测项目单价×该检测项目的实际检测数量,各检测项目的实际检测数量的计费按照《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年版)(桂建检协【2017】65 号文)中相应项目的计费单位执行。 各检测项目单价=《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年版)(桂建检协【2017】65 号文)中该检测项目单价×(1-投标下浮系数)。 如遇检测内容超出桂建检协【2017】65 号内规定的检测范围的,参照相关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中该检测项目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执行,检测时需把检测内容及相关收费标准报备给招标人。 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2.5 提交报告“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收到图纸 3 天内,应向委托方提交检测工作规划、检测机构以及委派的检测总负责人、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名单各 2 份;(2)乙方收到图纸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检测方案、检测实施细则、检测清单各 4 份;(3)乙方应在相应检测项目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检测报告 4 份。” 现更改为: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收到图纸 3 天内,应向监理及委托方提交检测工作规划、检测机构以及委派的检测总负责人、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名单各 2 份;(2)乙方收到图纸后 3 天内向监理及甲方提交检测方案、检测实施细则、检测清单各 4 份;(3)乙方应在相应检测项目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检测报告 4 份。 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5.7 计量:实际发生的取样检测必须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作为过程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现更改为:5.7 计量:实际发生的取样检测必须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10.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30日10时00分 四、联系事项: 1. 招标单位:梧州市龙投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153号 联系人:黄富华 电话:0774-2688887 2.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9号西堤新苑5单元地层 项目联系人:潘炜 联系电话:0774-3894488 招 标 人:梧州市龙投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6月1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