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莲都区碧湖镇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16.00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欧丽采招2017009号
预算金额116.00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莲都区碧湖镇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询价公告
莲都区碧湖镇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询价公告
经区政府采购办同意,莲都区碧湖镇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
一、总则
1.项目概况:松树枯死木清理。
2.采购编号:欧丽采招2017009号
3.采购组织方式:分散委托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人: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6.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7.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莲都区碧湖镇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 116元/100公斤 直径4厘米(含)以上 详见第三章
2 莲都区碧湖镇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 90元/100公斤 直径4厘米(含)以下的小径原木和枝桠 详见第三章
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单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最终评标价格以直径4厘米(含)以上的投标价格为准,同时投标人需对直径4厘米(含)以下的小径原木和枝桠的作出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园林、绿化、植保服务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资质齐全有效,经营范围许可;
(4)响应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9.公告时间:自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
1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5日上午09:00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122号工会新大楼5楼)。
11.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1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13.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09:00时。
14. 注:(1)投标人如发现询价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2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将答疑内容在网上(网址:http://ld.lssggzy.com/ldweb/;http://www.zjzfcg.gov.cn/new/)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答疑内容与询价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询价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凡参加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评标方式等);投标人不得对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15.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二、投标及评标
1.1 只有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才能进入询价程序。
1.2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2.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1.2.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2.4 其它(供应商认为其他文件)。
2.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2);
(2)总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4)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方案(格式自拟);
(5)工期进度承诺及后期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应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
之前所述1.2资格审查条款中涉及的原件另行递交,不要求做入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报价:
4.1本次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所投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内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2报价用人民币按投标单价、总价和标项合计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总报价表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总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3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询价小组根据最低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4.4 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若认为本次采购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5.本次询价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商务报价超过预算单价或预算总价的;
(3)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也没有委托人签字的;
(5)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9)对设备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报价设备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
(10)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11)询价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12)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
(1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 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
三、合同条款
1.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本次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7天内送至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备案。
2.清理范围:碧湖镇主要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
3.供货期限:本项目必须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完成。
4.付款方式:枯死松树木全部清理完毕并经甲方检尺后,按实际检尺材积,半个月内结清工程款。结算工程款时,乙方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5. 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
5.2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到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具保证金收据。以转帐、电汇方式将履约保证金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能按时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的,视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3 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3.1 未能按要求签订合同;
5.3.2 未能按承诺提供服务。
5.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经回访无服务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退还质量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
6.中标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不签订协议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将会被有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供应商黑名单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违约责任:
7.1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人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具体按照考核办法执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因迟延交付所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8.中标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 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四、其他
1.各投标人可从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下载相关采购文件附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2.1 在2018年1月12日17:00时前必须以投标供应商名义,以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拒绝其它方式交纳),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
2.2 交纳保证金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开具保证金收据。
2.3 户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4 帐号:9060 0012 0190 0086 43
2.5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3. 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费用按照国家标准八折收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波 联系电话:15024694488
地址: 碧湖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丽萍、叶艳萍
联系电话:0578-2956388 传真:0578-295638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小区13幢二单元303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赵洪均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
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 月8日
附件:
询价文件-.doc
询价公告-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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