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赛德斯-奔驰牌FA6500小型普通客车(粤CGA558)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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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756-29927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18-125D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中交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项目总部
转让(委托)方 中交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项目总部
标的名称 梅赛德斯-奔驰牌 FA6500 小型普通客车(粤CGA558)
交易底价(万元) 9
交易时间 2018年5月25日 17时0分
交易时间备注 自由报价期:2018年5月25日上午10:00至2018年6月11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18年6月11日上午10:00开始。限时报价周期600秒。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电脑终端
项目(标的)意向 转让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
若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竞标方,转让(委托)方将项目(标的) 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
若公开征集产生不少于2个竞标方,则以 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若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延长3个周期
挂牌时间 2018年5月25日
项目(标的)概况 为小型普通客车,生产厂家为福建戴姆勒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年审至:2018年12月、发动机号:31586078, 发动机排量为:2.5L,行驶公里数:214598km,核载7人、评估技术检测达标程度分别为:发动机介于轻度磨损与中度磨损之间、底盘介于较差与良好之间、车身介于较差与良好之间、电器设备较差、使用年限成新率为51.67%、综合影响系数0.865%、综合成新率:23.24%、重置全价:432000、评估值为10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7日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10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之前的违规罚款由车辆权属单位承担,受让方自提车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车辆故障、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提车日以移交车辆钥匙的时间为准)。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转让价格不包括更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办理资产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需协助办理。 4、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6、标的车辆均不带号牌转让并仅过户到受让方名下。 7、标的1年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2日,商业险、交强险有效期至2018年12月;标的2的年审有效期至2019年1月,商业险、交强险有效期至2019年1月28日;标的3的年审有效期至2019年1月28日,商业险、交强险有效期至2019年1月,成交后机动车年审及机动车商业险、交强险在有效期内的由车辆权属单位协助受让方办理转移登记,若已过期的,受让方自行重新办理,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8、意向方在缴纳意向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否则,交易中心将有权没收保证金 。 9、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成交确认文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范本。
项目(标的)附件
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资料清单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 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机读档案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3、同意受让项目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内部决议;4、公司章程或证明内部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5、标的现状确认书;6、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意向方为自然人的: 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标的现状确认书;4、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2018年6月7日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6月7日17时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户名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开户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8年6月7日 17时0分前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小姐、汤小姐
联系电话 0756-2992710/2538001
传真 0756-2992777
备注 温馨提示: 1、意向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交易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合同范本等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意向方可与项目委托方联系并了解标的现状。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委托方及本中心作赔偿或补偿。联系人: 石志文 ;联系电话: 13823028068 。 3、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登陆电子竞价系统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本中心,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方。 4、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5、交易活动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的、在被确定为项目受让方后不与转让委托方签定转让交易合同、签定交易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中心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实施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项目委托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项目委托方、本中心不保证移交的项目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项目标的。 4、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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