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28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立卫153831756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E1100000190205285001001招标内容: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监理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监理2.2建设地点:新华路南侧、沧州商城西侧、沧州报社东侧。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4383.42㎡(约合6.5751亩),总建筑面积12568.69㎡。地上总建筑面积12174.77㎡,主要建设一栋地上6层的自走式智能化停车楼;地下建筑面积393.92平方米。2.4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保修过程中的监理服务。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2.7工程项目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工期: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7月26日完工。2.8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保修过程中的监理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监确需同时在多个工程任职的,需征得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跨设区市的两个及以上工程任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补充: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4.本次招标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109:30至2023-09-05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1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地址: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楼招标部邮编:061000邮编:061000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郝立卫电话:0317-3130296电话:15383175675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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