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文旅局 | 项目地址: | 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中心图书馆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1-19 16:41:28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社会【2017】758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中心图书馆项目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文旅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AZ00443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政务区翡翠路与祁门路交口东北角(天鹅湖畔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657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818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图书馆主体建筑(含城市展示馆、超级书库等),以及广场、道路、景观、车库等相关附属设施。其中北侧为中心图书馆,地上11层,建筑高度63米,南侧为文化展示中心,地上5层,建筑高度33米
2.7 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2.8 招标范围: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工程,共计包含31个子系统,详细系统如下:1.综合布线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3.数据中心基础建设信息安全系统;4.机房工程;5.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6.智慧楼宇管理应用系统;7.综合安防系统;8.一卡通管理系统;9.车辆管理系统;10.智慧消防系统;11.智慧楼宇管理应用系统;12.楼宇自控系统(含环境监测);13.能耗监测系统;14.智能照明系统;15.空气消杀系统;16.智慧数据中心和智慧业务建设(大数据及微服务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17.综合业务管理应用系统;18.数字图书馆系统;19.应用集成平台建设;20.自助服务应用系统;21.智慧导览服务系统;22.融媒体展示及互动体验系统;2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24.儿童体验空间;25.童趣画廊;26.心语小屋;27.沉浸音谷;28.书香e梦;29.静音空间;30.盲人阅读;31合肥记忆。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合肥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已完工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该业绩内容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四项: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安检及体温检测系统、智慧应急系统、容灾备份系统、楼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3月11日00:00至2022年03月25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1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白工
电 话:0551-6286541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786607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696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2634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6
2022BFFAZ0044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要求本项目12台借还办证一体机调整为8台“借还办证一体机1”和4台“借还办证一体机”,请明确上述设备数量是否调整?设备技术参数是否以补遗文件为准?
答:上述设备的数量及技术参数调整内容以“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46页问题275的答复为准。
2.“技术规范书0331(含推荐品牌)”第99页要求图书馆四层4台书架式自助预约机调整为4台立式自助预约机,请明确上述设备数量是否调整?
答:上述设备的数量调整内容以“技术规范书0331(含推荐品牌)”为准。
3.“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76页要求:智慧数据中心和智慧业务建设属定制开发,清单按暂估价”而“工程量清单2022.4.20”仅提供“智慧数据中心建设”暂估价,并未提供“智慧业务建设”暂估价,请明确“智慧业务建设”是否有暂估价?
答:智慧业务建设属定制开发,与智慧数据中心一并纳入暂估价,暂估价金额共计为270万元。
4.技术规范书中“数据中心基础建设”系统中,推荐品牌为:华为、H3C、浪潮、曙光。根据市场情况了解,华为、曙光等品牌由于受到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限制,当前已停产服务器产品线,无法针对本项目提供任何服务器产品。为应对限制情况,现华为采用“超聚变”品牌,曙光采用“宁畅”等品牌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
质疑内容:针对“2022BFFAZ00443补疑5”中第186/277/298条答疑结果,推荐品牌调整为“华为、H3C、浪潮、曙光(宁畅)”。而同样为受到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限制的华为(超聚变)品牌缺未做修改,此做法,明显在区别对待推荐品牌,极其不合理”。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将此项推荐品牌调整为“华为(超聚变)、H3C、浪潮、曙光(宁畅)”。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86条问题的答复。
5.技术规范书中机房工程 “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柜系统、配电系统)、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UPS主机、蓄电池、精密配电柜、电池架、行间级精密空调、基站空调”推荐品牌为“德塔森特、申菱、博科维”。
1)据我司了解推荐品牌中申菱品牌经我司了解没有相关检测报告;而博科维品牌,无法满足招标文件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因此只有德塔森特可以满足此参数要求。且该品牌已明确表示此项目已经被省内某头部智能化企业报备,不支持我司投标。
2)此推荐品牌档次明显过低,国内一线品牌均不在此列,且经我司了解国内一线品牌例如与科士达、爱克赛、华为等品牌也无法满足此项目参数要求。合肥市中心图书馆项目,如此重要的项目却采用不知名品牌作为标的,对本项目的品质把控不负责任。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删除招标文件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各种检测报告要求,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华、科士达、华为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6条问题的答复。
6.技术规范书中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数字会议子系统”推荐品牌为:Sennheiser(森海赛尔)、SHURE(舒尔)、Beyerdynamic(拜亚动力)
事实依据:其中Sennheiser(森海赛尔)、SHURE(舒尔)、Beyerdynamic(拜亚动力)为国外品牌,三家均没有数字红外无线会议系统,且标底参数唯独只有“TAIDEN”可以满足,与国产品牌档次相差很大,故有控标的嫌疑。
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品牌档次统一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会议发言系统:Beyerdynamic、Televic、Sennheiser”。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60条问题的答复。
7.技术规范书中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多功能智能触控一体机”推荐品牌为“鸿合、华为、MAXHUB”。
其中鸿合明确表示参数不满足,无法投标,华为明确表示无智能交互平板(98英寸),而MAXHUB明确表示本项目已经被报备无法支持我司投标。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项目公平公正建议修改推荐品牌,并删除相关证明资料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2条问题的答复。
8.技术规范书中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音频扩声”推荐品牌为“L-Acoustics(阿酷司)、Peavey(百威)、KV2”
经我司了解,L-Acoustics(阿酷司)品牌无法满足参数要求,而Peavey(百威)、KV2均为一家公司代理,且此两个品牌已经被报备,经我司沟通无法进行项目报价。。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音箱:EAW、d&baudiotechnik、L-ACOUSTICS;功放:Powersoft、L-ACOUSTICS、d&baudiotechnik;处理器:Symetrix、XILICA、BIAMP等国际知名品牌并且在国内有大型案例的品牌,保证项目品质。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6条问题的答复。
9.技术规范书中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智能管理与控制系统”推荐品牌为“AMX(安玛思)、CRESTRON(快思聪)、Soundpower(声威)”
经我司了解,AMX(安玛思)与快思聪已明确表示不满足此参数要求,而Soundpower(声威)品牌与上述Peavey(百威)、KV2为一家公司代理,且此品牌已经被报备,经我司沟通无法进行项目报价。
综上所述: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品牌档次统一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EXTRON、AMX、CRESTRON”等国际知名品牌并且在国内有大型案例的品牌,保证项目品质。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8条问题的答复。
10.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模块化柜体:“机柜整体承重≥2000kg;机柜在静载300kg工况下,整体抗震8级;表面涂层厚度平均厚度≥100um,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要求提供模块化柜体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所述: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华、科士达、华为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6条问题的答复。
11.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模块化UPS主机: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动环监控主机:具有传导干扰、辐射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辐射电磁场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等性能的检测,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所述: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华、科士达、华为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7条问题的答复。
12.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动环监控主机:具有高低温试验,冲击试验,震荡试验,盐雾试验,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要求提供动环监控主机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且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有明显的唯一性。且此品牌已经被报备无法给我司进行报价。
综上所述: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华、科士达、华为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9条问题的答复。
13.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行间级精密空调:1、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制冷量≥40KW,制冷消耗功率≤12.5W,能效比≥3.4,加湿量≥3(kg/h),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且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有明显的唯一性。且此品牌已经被报备无法给我司进行报价。
综上所述: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0条问题的答复。
14.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图像智能识别设备:违禁品数量统计功能、管制刀具识别功能、易燃易爆物品识别功能;在行李箱中放置有书本、衣服等干扰物时,设备的误报率应≤5%,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内容:1、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2、据我司了解,主流品牌海康威视、大华、宇视,均不能满足此部分要求。3、此设备作为核心设备无推荐品牌极其不合理,此设备存在明显的唯一性。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确保推荐品牌范围之内均能满足此参数要求;或删除此部分参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4条和323条问题的答复。
15.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大屏云互动系统:支持通过麦克风语音实现对界面的自由切换;支持通过麦克风语音进行字幕显示切换,支持字幕的颜色、大小的设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支持二次设计自定义大屏画面,可设计圆形、菱形风格,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内容:1、此项设备作为主要系统指标并无推荐品牌,极其不合理。2、此项设备在整个智能化工程中占比非常小,且此系统无法找到对应产品单位。3、经我司了解此部分属于软件功能,但软件检测报告封面均无CMA或CNAS标识。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确保推荐品牌范围之内均能满足此参数要求;或删除此部分参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7条问题的答复。
16.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数字红外无线会议系统主机:采用数字红外传输技术,可接有线全数字会议单元等指标,产品可充电锂电池,持续发言时电池使用时间≥14小时,收听但不发言时电池使用时间为≥48小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限定性字眼采用数字红外传输技术、无电磁辐射、不受无线电频率使用限制、接有线全数字会议单元等指标、电池使用时间等字眼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只有TAIDEN可以满足,实属控标项。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0条问题的答复。
17.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金属台面话筒:话筒增益及均衡调节功能:系统主机可以独立调节每只话筒的增益和均衡,具备热插拔、抗干扰和低切功能,俯仰角度可调,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限定性字眼话筒增益及均衡调节功能、热插拔功能、抗干扰功能、俯仰角度可调、低切功能等字眼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只有TAIDEN可以满足,实属控标项。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1条问题的答复。
18.招标文件中:133页(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159页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射流柜机:所选设备材料应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病毒活性检测,且抗病毒活性率不小于99%、抗病毒活性值不小于2,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所选用产品在国内具有大型场馆成熟应用案例,且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单体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b、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含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该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其中动态浮游菌(菌落)总数≤150cfu/m³、甲醛≤0.03mg/m³等指标。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我司了解设备只有瑞尼森一家可以以满足要求,且该单位明确表示项目已经被报备,严重影响我司正常投标。且此设备作为核心设备无推荐品牌范围极其不合理。
以上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项目公平公正建议删除相关证明资料要求,并明确推荐品牌。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3条问题的答复。
19.变更答疑2提到: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的备注现更正为:“1.本表仅须填写“响应”或“不响应”;如填写“响应”,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本表不作初步评审指标要求,仅为技术部分详细评审的“技术评审”指标,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表各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质疑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存在部分设备厂家存在唯一性,且已经被报备,不配合我司提供报价以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众多,其中还包括视频演示材料。功能效果演示需要结合业主实际需求进行专属化定制,此项目投标时间较紧,在项目投标前就提供演示,除了前期参与设计的单位,其余投标单位无法做出合理完善的功能效果演示,无疑会屏蔽了大部分投标单位,且在如此段时间内制作出的成果,无疑是对项目不负责任的。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的备注现更正为:“1.本表仅须填写“响应”或“不响应”;如填写“响应”,中标人须在供货前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本表不作初步评审指标要求,仅为技术部分详细评审的“技术评审”指标,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表各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条问题的答复。
20.技术性能指标—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设备各系统很多是为一家独有,存在严重的控标行为,试问如投标阶段不按照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要求提供设备,后续验收如何保证所供产品满足此标准,更何况唯一性品牌更是被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提供产品报价及资料,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竞争。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参数具有很明显的限制性和唯一性,事实依据如下所示。
1、通用性接口及协议要求——“针对技术规范书“接口及协议标准”章节中,需与智慧楼宇管理平台实现对接的系统,要求免费提供系统的物理接口、协议接口并满足接入方式,免费提供系统相关信息、运行数据,开放管理操作权限。上述内容要求的系统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通过我司市场摸排的所有厂家均已经被报备,该品牌已被某潜在投标人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几家潜在投标人;虽然要求原厂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但厂家已经明确标前标后均不会给提供任何资料,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竞争。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取消所有需要厂家提供的资料和出具的承诺函。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3条问题的答复。
21.智能视频处理终端——“图像重新压缩编码后的图像分辨率、水平分辨力和帧率均与网络摄像机原输出视频一致,1920*1080、4Mbps网络摄像机视频重新压缩编码后的码率≤360Kbps,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网络摄像机(1920*1080)视频重新压缩编码后输出延时≤120ms,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江苏极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检测报告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8条问题的答复。
22.数据库容灾备份——“单台设备可随机接管多台不同品牌的X86服务器,支持各种应用和数据库,实现不同品牌服务器之间老旧服务器的迁移,包括系统,应用和数据,可以做到平滑迁移,并能保护不少于20台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测评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测评)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通过我司市场摸排,上述各系统资料要求仅推荐品牌中某一品牌满足,另两个品牌完全是陪标,且该品牌已被某潜在投标人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几家潜在投标人,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竞争。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检测报告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0条问题的答复。
23.防火墙——“支持策略生命周期管理功能,支持对安全策略修改的时间、原因、变更、变更类型进行统一管理,便于策略的运维与管理,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深信服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修改此项参数为支持策略管理功能,支持安全策略的快速检索及基于名称、地址、端口、协议多维度的高级策略检索,支持策略的复制、调序、查询,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1条问题的答复。
24.VPN网关——“提供国产操作系统(如中标麒麟、银河麒麟、深度OS等操作系统)厂商与VPN网关产品兼容性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深信服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检测报告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2条问题的答复。
25.数据库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支持对审计结果集敏感内容可进行脱敏配置,对详细信息中的SQL内容进行含义解释,提供所投产品的功能界面截图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深信服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明显违反了国务院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检测报告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51条问题的答复。
26.web应用防火墙:“提供产品厂商信息安全测评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安全开发类二级)复印件或扫描件。”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
附相关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
http://www.itsec.gov.cn/search/search?channelid=207501&searchword=%E5%AE%89%E5%85%A8%E5%BC%80%E5%8F%91%E7%B1%BB%E4%BA%8C%E7%BA%A7&searchscope=cardleve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明显违反了国务院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修改为公平、公正参数:“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厂商应具有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一级)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81条问题的答复。
27.模块化柜体——“机柜整体承重≥2000kg;机柜在静载300kg工况下,整体抗震8级;表面涂层厚度平均厚度≥100um,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德塔森特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德塔森特,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6条问题的答复。
28.模块化UPS主机——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动环监控主机:具有传导干扰、辐射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辐射电磁场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等性能的检测,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德塔森特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德塔森特,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7条问题的答复。
29.动环监控主机——具有高低温试验,冲击试验,盐雾试验,霉菌试验,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德塔森特品牌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9条问题的答复。
30.行间级精密空调——制冷量≥40KW,制冷消耗功率≤12.5W,能效比≥3.4,加湿量≥3(kg/h),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德塔森特品牌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和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国内一线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0条问题的答复。
31.机房工程中博科维品牌(上海博科维实业有限公司)行间级精密空调没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机房工程部分,博科维品牌(上海博科维实业有限公司)没有相应证明材料,作物推荐品牌缺不能满足证书要求,明显的陪标品牌。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重新核定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58条问题的答复。
32.机房工程部分,申菱品牌(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摸排和联系厂家,通过官网查询和电话咨询,广东申菱没有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柜系统、配电系统)、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UPS主机、蓄电池等产品,作为推荐品牌缺实际无该产品生产,明显的陪标品牌,推荐品牌部分被报备其余不生产,严禁影响了投标的公平性。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重新核定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59条问题的答复。
33.液晶拼接屏: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蓝光多级调节功能,可根据现场情况及观看时间进行调节,屏体等级不低于A+级,屏幕亮度不低于800cd/m2等性能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25具有智能唤醒功能,待机状态下,接入信号后屏幕自动点亮,功耗≤150W,使用寿命≥100000h,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牌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1条问题的答复。
34.图像智能识别设备——违禁品数量统计功能、管制刀具识别功能、易燃易爆物品识别功能;在行李箱中放置有书本、衣服等干扰物时,设备的误报率应≤5%,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海康威视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4条和第323条问题的答复。
35.四门门禁控制器-具有应急开启/关闭功能、信息保存功能、信息指示功能,系统响应时间≤3.6秒,读卡器读卡距离3cm(含)-8cm(含)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银通物联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5条问题的答复。
36.读写器——具有数据传输方式、数据传输距离、读卡距离、读卡响应时间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银通物联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6条问题的答复。
37.一卡通管理平台:具备与安康码及第三代社保卡等实现功能对接、信息互通的能力,提供产品厂商与安康码(或国内其他区域健康码)及第三代社保卡对接的成功应用业绩。备注:上述业绩应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其中合同文件并至少体现甲、乙双方盖章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2产品厂商具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23001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银通物联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有明显的唯一性。据了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证书多数为工业化、机械加工类厂家才具有,与一卡通厂家并无关系。且只有银通物联品牌满足要求,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修改为厂家提供承诺函满足以上功能需求即可。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7条问题的答复。
38.数据采集器——产品安全性符合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要求,产品电磁兼容性符合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检测报告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8条问题的答复。
39.数据库软件——提供产品厂商信息技术产品自主原创性测评证书和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5要求产品支持不依赖第三方软件的性能诊断工具,支持一主一备的自动部署工具功能和版本升级工具功能,提供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相关评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检测报告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9条问题的答复。
40.数据库读写分离软件——要求数据库集群支持读写分离,数据零丢失,故障自动切换、失败节点自动加入,数据库集群支持不少于15个物理节点的组建,同构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同步,提供国家级测评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相关评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且删除上述不合理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0条问题的答复。
41.LED全彩屏(P2)——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LED显示屏能效一级,具有动态节能功能,模组平均功耗≤120W/㎡,模组机械强度≥120MPA(拉伸强度),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采用PBC电路设计,灯驱合一,换帧频率≥60Hz,支持通过配套软件调节刷新率,刷新率≥3840Hz,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0小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5分钟,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洲明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3条问题的答复。
42.43英寸互动查询一体机——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4条问题的答复。
43.微距背投全彩显示屏——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5条问题的答复。
44.全景跟踪摄像机——摄像机视场角范围:水平视场角≥170°,垂直视场角≥120°;具有人员奔跑检测功能和多目标人脸自动跟踪和抓拍功能,可按照设定时间逐个跟踪目标,并抓拍目标人脸特写图片,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支持三级警戒区域设置,每级警戒区域可设置区域不少于20个;目标跟踪时间可以在2-900秒任意设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6条问题的答复。
45.大屏云互动系统——支持通过麦克风语音实现对界面的自由切换;支持通过麦克风语音进行字幕显示切换,支持字幕的颜色、大小的设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支持二次设计自定义大屏画面,可设计圆形、菱形风格,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7条问题的答复。
46.LED一体会议大屏——箱体平整度≤0.1mm,屏占比:≥97%;所有的系统板卡、供电模块、发送卡等集中设计在一个独立的系统盒中,可整体拆卸维护,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53平均功耗≤540W,通过遥控器可实现亮度调节、音量加减、信号源切换、待机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此节能认证以及3C认证正常厂家均能满足此类要求,但结合上述检测报告内容仅有一家产品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8条问题的答复。
47.数字红外无线会议系统主机——采用数字红外传输技术,可接有线全数字会议单元等指标,产品可充电锂电池,持续发言时电池使用时间≥14小时,收听但不发言时电池使用时间为≥48小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TAIDEN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限定性字眼采用数字红外传输技术、无电磁辐射、不受无线电频率使用限制、接有线全数字会议单元等指标、电池使用时间等字眼存在明显的控标指向性,严重影响了投标公平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0条问题的答复。
48.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中数字会议子系统推荐品牌为:Sennheiser(森海赛尔)、SHURE(舒尔)、Beyerdynamic(拜亚动力)
经过市场调研,Sennheiser(森海赛尔)、SHURE(舒尔)、Beyerdynamic(拜亚动力)三家均为国外品牌并且均没有数字红外无线会议系统,实际参数只有“TAIDEN”可以满足,与国产品牌档次相差很大,具有明显的控标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重新核定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修改为“Beyerdynamic、Televic、Sennheiser”。。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60条问题的答复。
49.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中音频扩声子系统推荐品牌为:L-Acoustics(阿酷司)、Peavey(百威)、KV2
经过市场调研,三个推荐品牌中只有“Peavey(百威)”一家可以完全满足,KV2只有音箱和处理器,无功放;L-Acoustics只有音箱和处理器,无功放;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重新核定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音箱:EAW、d&baudiotechnik、L-ACOUSTICS;功放:Powersoft、L-ACOUSTICS、d&baudiotechnik;处理器:Symetrix、XILICA、BIAMP等国际知名品牌并且在国内有大型案例的品牌,保证项目品质。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61条问题的答复。
50.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中智能管理与控制系统子系统推荐品牌为:AMX、CRESTRON(快思聪)、Soundpower(声威)
经过市场调研,三个推荐品牌中只有“Soundpower(广州声威)”一家可以完全满足参数,但是经过联系厂家,“Soundpower(广州声威)”只做扬声器,其他视频矩阵、HDMI板卡、集中控制系统无相关产品。推荐品牌中“AMX”不满足其技术参数,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重新核定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品牌档次统一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EXTRON、AMX、CRESTRON”等国际知名品牌并且在国内有大型案例的品牌,保证项目品质。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8条问题的答复。
51.金属台面话筒——话筒增益及均衡调节功能:系统主机可以独立调节每只话筒的增益和均衡,具备热插拔、抗干扰和低切功能,俯仰角度可调,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TAIDEN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限定性字眼话筒增益及均衡调节功能、热插拔功能、抗干扰功能、俯仰角度可调、低切功能存在明显的控标指向性,严重影响了投标公平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14条问题的答复。
52.智能交互平板(98英寸)——内置不低于800万像素摄像头,可录制高清视频,内置≥6阵列麦克风,拾音距离≥8米,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一家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有明显的唯一性。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2条问题的答复。
53.射流柜机——所选设备材料应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病毒活性检测,且抗病毒活性率不小于99%、抗病毒活性值不小于2,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所选用产品在国内具有大型场馆成熟应用案例,且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单体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b、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含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该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其中动态浮游菌(菌落)总数≤150cfu/m³、甲醛≤0.1mg/m³等指标。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瑞尼森一家公司独有且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3条问题的答复。
54.全息试听软件——提供不少于3套,不少于6-8分钟。需经过3D数字建模和数字全息采样制作而成的特殊编码音源,音源可听出空间感,位置感,模拟真实环境的空间效果,软件构成具有相应的故事情节和科普教育意义,全息软件的播放不能是传统音箱播放,需要耳机和解码全息回音环进行播放,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及功能效果演示。
功能效果演示需要结合业主实际需求进行专属化定制,此项目投标时间较紧,在项目投标前就提供演示,除了前期参与设计的单位,其余投标单位无法做出合理完善的功能效果演示,无疑会屏蔽了大部分投标单位,且在如此段时间内制作出的成果,无疑是对项目不负责任的。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由中标单位与业主充分沟通后确定效果演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4条问题的答复。
55.主题馆设计——提供沉浸音谷的设计平面图纸(jpg)及不少于三张多角度视图,要求通过3D建模制作而成的高清图片,清楚标注各听音设备、投影系统、特效系统、桌椅位置等设计摆放,并附每个区域及设备功能描述,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及功能效果演示。
功能效果演示需要结合业主实际需求进行专属化定制,此项目投标时间较紧,在项目投标前就提供演示,除了前期参与设计的单位,其余投标单位无法做出合理完善的功能效果演示,无疑会屏蔽了大部分投标单位,且在如此段时间内制作出的成果,无疑是对项目不负责任的。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由中标单位与业主充分沟通后确定效果演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5条问题的答复。
56.沉浸音的动态演示视频(mp4)——需包含沉浸音谷的功能说明及特效演示片段。小样测试:需提供不少于2分钟的试听小样测试,需用全息回音环呈现,音源需包括相应的位置,空间,相位信息,真实模拟故事中的场景。不能是传统立体声效果,不能用传统音响和耳机播放。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及功能效果演示。
功能效果演示需要结合业主实际需求进行专属化定制,此项目投标时间较紧,在项目投标前就提供演示,除了前期参与设计的单位,其余投标单位无法做出合理完善的功能效果演示,无疑会屏蔽了大部分投标单位,且在如此段时间内制作出的成果,无疑是对项目不负责任的。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由中标单位与业主充分沟通后确定效果演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6条问题的答复。
57.互动一体机系统软件——音效是从大自然的真实空间里通过三维技术进行采样的,在通过特殊的立体数字技术,制作成极具现场感的立体空间音效。观众在聆听中可具有大剧院的现场感,让观众足不出户就走进大自然,放松身心。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且参数要求不详细。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建议提供具体可实施性参数或者删除上述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7条问题的答复。
58.多功能智能减压放松舱:5分钟全数字化定量检测——含压力指数、放松指数、疲劳指数、稳定指数等心身数据,另包括心率、HRV(心率变异)SCL(皮电传导水平)等20余项实时数据。对HRV(心率变异)SCL(皮电传导水平)双信号采集和分析。指标采集指数可以对采集到的指标评估放松情况,判断减压放松是否有效、训练模块包括呼吸训练、压力调试、脑波调节。(提供国家级软件测评中心提供的软件检测报告)。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心启迪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且该品牌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8条问题的答复。
59.智能身心平衡减压舱——应激训练不少于13种:具有火灾、飓风、地震、洪水、雷电、泥石流、沉船、火山、海啸、战争、车祸、矿难、空难多种应激心理训练情境,系统具有眼动训练:可以通过EMDR眼动训练功能出具训练报告(提供国家级软件测评中心提供的软件检测报告)。
经市场摸排,产品证明资料为心启迪品牌独有且已被报备,有明显的唯一性。并且该参数并不是国家任何条文规范规定的,只是厂家自行设定的参数,且该品牌已被报备并明确指出只会提供资料给报备人指定的潜在投标人并且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并不是影响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9条问题的答复。
60.室内朗读亭——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且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体系认证证书并不能证明产品的实际质量。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或者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0条问题的答复。
61.室外朗读亭——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且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体系认证证书并不能证明产品的实际质量。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或者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1条问题的答复。
62.影片制作——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制造商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电影公映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且要求产品制造商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不能证明电影的实际质量。
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或者删除上述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2条问题的答复。
63.软件——提供授权使用的全息语音类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设备作为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的设备并无推荐品牌且要求提供授权使用的全息语音类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明显的唯一性。综上,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明确此设备推荐品牌,并应该保证推荐品牌能完全满足上述资料要求,否则就达不到设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的要求;或者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3条问题的答复。
64.招标文件:六、技术性能指标-(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和八、技术支持资料-一、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的要求内容。
P133、P159通用性接口及协议要求的要求内容:针对技术规范书“接口及协议标准”章节中,需与智慧楼宇管理平台实现对接的系统,要求免费提供系统的物理接口、协议接口并满足接入方式,免费提供系统相关信息、运行数据,开放管理操作权限。上述内容要求的系统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质疑:符合招标文件设备参数的供应商均已被其他公司报备,并明确表示不会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此项要求存在严重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建议:
1、删除原厂商承诺函。
2、修改为由投标人进行统一承诺。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3条问题的答复。
65.P133、P159综合布线系统-六类非屏蔽网线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永久链路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4条问题的答复。
66.P133、P159计算机网络系统-业务网核心交换机的要求内容: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5条问题的答复。
67.P133、P159计算机网络系统-高密度AP的要求内容: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6条问题的答复。
68.P133、P159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存储服务器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7条问题的答复。
69.P133、P159数据中心基础建设-智能视频处理终端的要求内容:图像重新压缩编码后的图像分辨率、水平分辨力和帧率均与网络摄像机原输出视频一致,1920*1080、4Mbps网络摄像机视频重新压缩编码后的码率≤360Kbps,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网络摄像机(1920*1080)视频重新压缩编码后输出延时≤120ms,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
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此项设备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过于繁杂,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3、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江苏极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198条问题的答复。
70.P133、P159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单台设备可随机接管多台不同品牌的X86服务器,支持各种应用和数据库,实现不同品牌服务器之间老旧服务器的迁移,包括系统,应用和数据,可以做到平滑迁移,并能保护不少于20台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测评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测评)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完全满足上述参数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0条问题的答复。
71.P133、P159信息安全系统-防火墙的要求内容:支持策略生命周期管理功能的要求内容,支持对安全策略修改的时间、原因、变更、变更类型进行统一管理,便于策略的运维与管理,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质疑:此项设备参数为深信服防火墙控标参数,此项要求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性,涉嫌指定品牌和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法律依据:根据2015年1月30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为支持策略管理功能,支持安全策略的快速检索及基于名称、地址、端口、协议多维度的高级策略检索,支持策略的复制、调序、查询,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1条问题的答复。
72.P134、P159信息安全系统-VPN网关的要求内容:提供国产操作系统(如中标麒麟、银河麒麟、深度OS等操作系统)厂商与VPN网关产品兼容性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深信服”能够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完全响应招标要求,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2条问题的答复。
73.P134、P159信息安全系统-数据库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的要求内容:支持对审计结果集敏感内容可进行脱敏配置,对详细信息中的SQL内容进行含义解释,提供所投产品的功能界面截图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深信服”能够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完全响应招标要求,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4条问题的答复。
74.P134、P159信息安全系统-web应用防火墙的要求内容:提供产品厂商信息安全测评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安全开发类二级)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仅有两家“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满足,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该证书要求,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证明材料:相关官网链接及截图
http://www.itsec.gov.cn/search/search?channelid=207501&searchword=%E5%AE%89%E5%85%A8%E5%BC%80%E5%8F%91%E7%B1%BB%E4%BA%8C%E7%BA%A7&searchscope=cardlevel。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为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厂商应具有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一级)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5条问题的答复。
75.P134、P160机房工程-模块化柜体的要求内容:“机柜整体承重≥2000kg;机柜在静载300kg工况下,整体抗震8级;表面涂层厚度平均厚度≥100um,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模块化柜体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参考品牌可改为:德塔森特,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6条问题的答复。
76.P134、P160机房工程-模块化UPS主机的要求内容: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动环监控主机:具有传导干扰、辐射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辐射电磁场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等性能的检测,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模块化UPS主机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模块化UPS主机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德塔森特,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7条问题的答复
77.P134、P160机房工程-动环监控主机的要求内容:具有高低温试验,冲击试验,震荡试验,盐雾试验,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动环监控主机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09条问题的答复
78.P134、P160机房工程-行间级精密空调的要求内容:1、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制冷量≥40KW,制冷消耗功率≤12.5W,能效比≥3.4,加湿量≥3(kg/h),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德塔森特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行间级精密空调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以上各种检测报告,保留行间级精密空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参考品牌修改为:科士达,华为,爱克赛等品牌。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0条问题的答复。
79.P134、P160机房工程-液晶拼接屏的要求内容: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蓝光多级调节功能,可根据现场情况及观看时间进行调节,屏体等级不低于A+级,屏幕亮度不低于800cd/m2等性能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25具有智能唤醒功能,待机状态下,接入信号后屏幕自动点亮,功耗≤150W,使用寿命≥100000h,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设备节能认证和3C认证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但检测报告仅一家供应商可满足,且此品牌已经被其他公司报备并明确表示无法给我司进行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2、此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1条问题的答复。
80.P135、P160综合安防系统-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2条问题的答复。
81.P135、P160综合安防系统-网络存储服务器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3条问题的答复。
82.P135、P160综合安防系统-图像智能识别设备的要求内容:违禁品数量统计功能、管制刀具识别功能、易燃易爆物品识别功能;在行李箱中放置有书本、衣服等干扰物时,设备的误报率应≤5%,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海康威视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该设备的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4条问题的答复。
83.P135、P160一卡通管理系统-四门门禁控制器的要求内容:具有应急开启/关闭功能、信息保存功能、信息指示功能,系统响应时间≤3.6秒,读卡器读卡距离3cm(含)-8cm(含)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银通物联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该设备的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本项参考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5条问题的答复。
84.P135、P161一卡通管理系统-读写器的要求内容:具有数据传输方式、数据传输距离、读卡距离、读卡响应时间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银通物联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该设备的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6条问题的答复。
85.P135、P161能耗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器的要求内容:产品安全性符合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要求,产品电磁兼容性符合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8条问题的答复。
86.P135、P161智慧数据中心和智慧业务建设(大数据及微服务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建设)-数据库软件的要求内容:提供产品厂商信息技术产品自主原创性测评证书和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产品支持不依赖第三方软件的性能诊断工具,支持一主一备的自动部署工具功能和版本升级工具功能,提供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相关评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19条问题的答复。
87.P135、P161智慧数据中心和智慧业务建设(大数据及微服务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建设)-数据库读写分离软件的要求内容:要求数据库集群支持读写分离,数据零丢失,故障自动切换、失败节点自动加入,数据库集群支持不少于15个物理节点的组建,同构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同步,提供国家级测评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相关评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0条问题的答复。
88.P136、P162智慧导览服务系统的要求内容:1、生产厂商需免费提供标准图书定位信息接口,供综合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和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对接调用,并需与OPAC系统页面实现链接,可从OPAC检索得到的条码号直接链接显示此文献架位的图示,实现馆内图书文献位置的智能管理和检索。2、生产厂商需免费提供其导览所采用的建筑模型,供第三方应用系统使用该建筑模型实现可视化管理及数据管理。上述功能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1条问题的答复。
89.P136、P162融媒体展示及互动体验系统-LED全彩屏(P2)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2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3LED显示屏能效一级,具有动态节能功能,模组平均功耗≤120W/㎡,模组机械强度≥120MPA(拉伸强度),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44采用PBC电路设计,灯驱合一,换帧频率≥60Hz,支持通过配套软件调节刷新率,刷新率≥3840Hz,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45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0小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5分钟,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要求的节能认证和3C认证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但检测报告仅“洲明”一家供应商可满足,且此品牌已经被其他公司报备,表示无法给我司进行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2、此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3条问题的答复。
90.P137、P162融媒体展示及互动体验系统-43英寸互动查询一体机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的认证3C证书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但技术规范书内的推荐品牌只有一家能满足,不合理。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4条问题的答复。
91.P137、P162融媒体展示及互动体验系统-微距背投全彩显示屏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此项要求的认证3C证书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但技术规范书参数存在严重唯一性,不合理。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5条问题的答复。
92.P137、P162融媒体展示及互动体验系统-全景跟踪摄像机的要求内容:摄像机视场角范围:水平视场角≥170°,垂直视场角≥120°;具有人员奔跑检测功能和多目标人脸自动跟踪和抓拍功能,可按照设定时间逐个跟踪目标,并抓拍目标人脸特写图片,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支持三级警戒区域设置,每级警戒区域可设置区域不少于20个;目标跟踪时间可以在2-900秒任意设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6条问题的答复。
93.P137、P163融媒体展示及互动体验系统-大屏云互动系统的要求内容:支持通过麦克风语音实现对界面的自由切换;支持通过麦克风语音进行字幕显示切换,支持字幕的颜色、大小的设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支持二次设计自定义大屏画面,可设计圆形、菱形风格,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7条问题的答复。
94.P137、P16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LED一体会议大屏的要求内容:箱体平整度≤0.1mm,屏占比:≥97%;所有的系统板卡、供电模块、发送卡等集中设计在一个独立的系统盒中,可整体拆卸维护,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53平均功耗≤540W,通过遥控器可实现亮度调节、音量加减、信号源切换、待机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此项设备参数存在唯一性,不合理。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8条问题的答复。
95.P137、P16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网络多媒体终端的要求内容: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此项要求一般供应商均能满足,无需单独列出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29条问题的答复。
96.P137、P16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数字红外无线会议系统主机的要求内容:采用数字红外传输技术,可接有线全数字会议单元等指标,产品可充电锂电池,持续发言时电池使用时间≥14小时,收听但不发言时电池使用时间为≥48小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数字红外传输技术、无电磁辐射、不受无线电频率使用限制、接有线全数字会议单元等指标、电池使用时间等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咨询后只有TAIDEN完全满足,本条实属控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0条问题的答复。
97.P138、P16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金属台面话筒的要求内容:话筒增益及均衡调节功能:系统主机可以独立调节每只话筒的增益和均衡,具备热插拔、抗干扰和低切功能,俯仰角度可调,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话筒增益及均衡调节功能、热插拔功能、抗干扰功能、俯仰角度可调、低切功能等字眼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咨询后只有TAIDEN完全满足,本条实属控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1条问题的答复。
98.P138、P16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智能交互平板(98英寸)的要求内容:内置不低于800万像素摄像头,可录制高清视频,内置≥6阵列麦克风,拾音距离≥8米,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质疑:摄像头、6阵列麦克风、有效拾音距离等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供应商所提供的检测单位就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依此判断所投设备好坏。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涉及“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内容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中相应变更内容。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2条问题的答复。
99.P138、P163空气消杀系统-射流柜机的要求内容:所选设备材料应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病毒活性检测,且抗病毒活性率不小于99%、抗病毒活性值不小于2,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所投产品型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所选用产品在国内具有大型场馆成熟应用案例,且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单体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b、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含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该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其中动态浮游菌(菌落)总数≤150cfu/m³、甲醛≤0.1mg/m³等指标。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经我司了解,此项设备只有“瑞尼森”一家满足参数要求,且该供应商已和省内某企业绑定投标,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其他单位投标。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3条问题的答复。
100.P138、P164沉浸音谷-全息试听软件的要求内容:提供不少于3套,不少于6-8分钟。需经过3D数字建模和数字全息采样制作而成的特殊编码音源,音源可听出空间感,位置感,模拟真实环境的空间效果,软件构成具有相应的故事情节和科普教育意义,全息软件的播放不能是传统音箱播放,需要耳机和解码全息回音环进行播放,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及功能效果演示。
质疑:上述要求内容属于专属定制化产品,应后期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再提供,本项目招标时间紧张,若加此要求,无疑在故意屏蔽大部分投标单位。如此大的工程,短时间内投标人不可能完美呈现,就算在规定时间内展示,效果达不到最佳也是对招标人对项目的不负责。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确定效果演示。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4条问题的答复。
101.P138、P164沉浸音谷-主题馆设计的要求内容:提供沉浸音谷的设计平面图纸(jpg)及不少于三张多角度视图,要求通过3D建模制作而成的高清图片,清楚标注各听音设备、投影系统、特效系统、桌椅位置等设计摆放,并附每个区域及设备功能描述,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及功能效果演示。
质疑:上述要求内容属于专属定制化产品,应后期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再提供,本项目招标时间紧张,若加此要求,无疑在故意屏蔽大部分投标单位。如此大的工程,短时间内投标人不可能完美呈现,就算在规定时间内展示,效果达不到最佳也是对招标人对项目的不负责。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确定效果演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5条问题的答复。
102.P138、P164沉浸音谷-沉浸音的动态演示视频(mp4)的要求内容:需包含沉浸音谷的功能说明及特效演示片段。小样测试:需提供不少于2分钟的试听小样测试,需用全息回音环呈现,音源需包括相应的位置,空间,相位信息,真实模拟故事中的场景。不能是传统立体声效果,不能用传统音响和耳机播放。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及功能效果演示。
质疑:上述要求内容属于专属定制化产品,应后期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再提供,本项目招标时间紧张,若加此要求,无疑在故意屏蔽大部分投标单位。如此大的工程,短时间内投标人不可能完美呈现,就算在规定时间内展示,效果达不到最佳也是对招标人对项目的不负责。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确定效果演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6条问题的答复。
103.P138、P164书香e梦-互动一体机系统软件的要求内容:音效是从大自然的真实空间里通过三维技术进行采样的,在通过特殊的立体数字技术,制作成极具现场感的立体空间音效。观众在聆听中可具有大剧院的现场感,让观众足不出户就走进大自然,放松身心。提供原厂商承诺服务函。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此部分内容过于抽象,应后期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后再提供,否则效果达不到最佳是对招标人对项目的不负责。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7条问题的答复。
104.P138、P164心语小屋-多功能智能减压放松舱的要求内容:5分钟全数字化定量检测:含压力指数、放松指数、疲劳指数、稳定指数等心身数据,另包括心率、HRV(心率变异)SCL(皮电传导水平)等20余项实时数据。对HRV(心率变异)SCL(皮电传导水平)双信号采集和分析。指标采集指数可以对采集到的指标评估放松情况,判断减压放松是否有效、训练模块包括呼吸训练、压力调试、脑波调节。(提供国家级软件测评中心提供的软件检测报告)。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心启迪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该设备的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8条问题的答复。
105.P139、P164心语小屋-智能身心平衡减压舱的要求内容:应激训练不少于13种:具有火灾、飓风、地震、洪水、雷电、泥石流、沉船、火山、海啸、战争、车祸、矿难、空难多种应激心理训练情境,系统具有眼动训练:可以通过EMDR眼动训练功能出具训练报告(提供国家级软件测评中心提供的软件检测报告)。
质疑:经市场调研,目前的市场主流品牌中,只有心启迪品牌满足要求,其他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且该供应商已被报备无法给我司报价,该项存在品牌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该设备的检测报告,包括各种检测内容,国家没有强制要求,都是品牌制造商自行送检。
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39条问题的答复。
106.P139、P164静音空间-室内朗读亭的要求内容: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供货商的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并无直接关系,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0条问题的答复。
107.P139、P164静音空间-室外朗读亭的要求内容: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供货商的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并无直接关系,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1条问题的答复。
108.P139、P164合肥记忆-影片制作: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制造商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电影公映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极其不合理。
2、供货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电影公映许可证》与产品质量并无直接关系,且影片的质量并不是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电影公映许可证》决定的,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2条问题的答复。
109.P139、P164合肥记忆-软件:提供授权使用的全息语音类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疑:1、此项设备属于主要系统但无推荐品牌,不合理。
2、著作权该以何种方式进行作证,不合理。
3、此类软件著作权存在明显的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合理。
建议:
1、请招标人明确此项设备的推荐品牌。
2、请招标人确保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其他品牌均能满足此参数。
3、删除上述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自行选择,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43条问题的答复。
110.机房工程申菱品牌(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www.shenling.com,4008-330-888,0757-23832888),此公司只生产各类型空调,不生产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柜系统、配电系统)、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UPS主机、蓄电池等产品,此推荐品牌具有明显的陪标行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59条问题的答复。
111.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中数字会议子系统推荐品牌为:Sennheiser(森海赛尔)、SHURE(舒尔)、Beyerdynamic(拜亚动力)
质疑:Sennheiser(森海赛尔)、SHURE(舒尔)、Beyerdynamic(拜亚动力)为国外品牌,三家都没有数字红外无线会议系统,只有“TAIDEN”可满足设备参数,与国产品牌档次相差很大,此推荐品牌具有明显的陪标行为
建议: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品牌档次统一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Beyerdynamic、Televic、Sennheiser”。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60条问题的答复。
112.49、机房工程博科维品牌的行间级精密空调、申菱品牌的模块化UPS主机不属于节能产品。
证明材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
质疑:博科维品牌的行间级精密空调、申菱品牌的模块化UPS主机不属于节能产品,同时申菱品牌的模块化UPS主机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14.A020615电源设备(1)A02061504不间断电源(UPS)也查询不到,此推荐品牌具有明显的陪标行为.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58条问题的答复。
113.多媒体会议及创客空间中智能管理与控制系统子系统推荐品牌为:AMX、CRESTRON(快思聪)、Soundpower(声威)
质疑:“Soundpower(美国声威)”只做扬声器,不做视频矩阵、HDMI板卡、集中控制系统等产品。但实际技术参数只有“Soundpower(美国声威)”可以满足,其他品牌无法满足。
建议: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品牌档次统一性,建议推荐品牌修改为“EXTRON、AMX、CRESTRON”等国际知名品牌并且在国内有大型案例的品牌,保证品质。
答: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详见“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5”第262条问题的答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图书馆补疑6.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补疑内容详见附件。
2022BFFAZ00443补疑5.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AZ00443
第一部分:延期内容
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关于企业更名通知:
根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更名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招标文件代理机构由“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于投标投标保证金账户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户名为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4月18日
2022BFFAZ00443补疑4.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AZ00443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应项目使用单位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有更新,同时根据设计院对质疑部分修改整理,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有核减,以“技术规范书0331(含推荐品牌)”为准。
上述内容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项现变更为: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R(1)合同;
R(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验收证书(报告)须含有买方(或合同甲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
R(3)中标通知书;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2、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项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9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已完工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平安城市、天网工程(雪亮)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 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验收证书(报告)须含有买方(或合同甲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 (3)中标通知书;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该业绩内容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四项: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安检及体温检测系统、智慧应急系统、容灾备份系统、楼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
3、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人员业绩”项现变更为:
人员业绩 |
2分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已完工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平安城市、天网工程(雪亮)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注: 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验收证书(报告)须含有买方(或合同甲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 (3)中标通知书;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该业绩内容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四项: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安检及体温检测系统、智慧应急系统、容灾备份系统、楼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17:30”,现延期到“2022年4月10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24:00”,现延期到“2021年4月15日24: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1:00分,现延期到“2022年4月21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4月1日
2022BFFAZ00443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AZ00443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现更正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
4分 |
2017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名称见附表)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还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加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
2、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演示”项现更正为:
演示 |
5分 |
投标人自行编制动画演示文件(时间8-15分钟),演示内容如下: 1、针对智慧楼宇管理平台应用场景的演示,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或其他技术实现建筑同比例建模,从中心图书馆室外平滑过渡到室内重要房间的三维建筑场景进行渲染。基于上述模型实现智慧楼宇管理平台应用系统中不少于4个功能模块的演示,演示效果要求画面清晰、流畅。评委根据提供演示文件效果综合评审,优秀的得1.5分<F≤2.5分,良好的得0.5分<F≤1.5分,一般的得0分<F≤0.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5分。 2、针对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应用场景的演示,内容包括:(1)对馆内重点空间的管理:实现实时预定信息、使用状态信息等内容的显示,并可实现远程管控;(2)大数据采集清洗:提供多源数据采集和清洗过程演示;(3)文献智慧采访:提供自动生成采访订单的演示;(4)智慧统计分析:提供馆内大数据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和自动生成深度分析报告的演示。评委根据提供演示文件效果综合评审,优秀的得1.5分≤F≤2.5分,良好的得0.5分≤F<1.5分,一般的得0分<F<0.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5分。 注: 1.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演示U盘(U盘内应包含以上演示内容),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演示U盘视频材料格式建议采用 mp4 格式或 avi格式,若演示U盘视频材料在评标现场无法播放,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按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开评标系统中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界面各投标人的“序”号为演示顺序进行演示。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将演示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密封提交(提交地点:合肥市要素大市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本项不得分。 |
。
3、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技术评审”项现更正为:
技术评审 |
10分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各项设备条款逐项响应。以10分为基础分,设备条款每有一序号项负偏离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响应作为评审依据(所有证书材料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若中标人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如投标人虚假响应、造假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拒不提供,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
。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不做初审,仅为评分指标要求)”的备注现更正为:
1.本表仅须填写“响应”或“不响应”;如填写“响应”,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本表不作初步评审指标要求,仅为技术部分详细评审的“技术评审”指标,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表各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2.如中标人虚假响应、造假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有权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17:30”,现延期到“2022年4月3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24:00”,现延期到“2021年4月8日24: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1:00分,现延期到“2022年4月14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3月23日
2022BFFAZ00443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AZ00443
应使用单位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求: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有更新,增加“推荐品牌”内容,以“技术规范书0310(含推荐品牌)”为准。本项目智能化图纸有更新,以“智能化招标图纸(新)”为准。
上述内容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3月15日
2022BFFAZ00443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
项目编号:2022BFFAZ0044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5月06日
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智能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仟捌佰肆拾柒万捌仟陆佰贰拾贰元玖角陆分(¥78478622.9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白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7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