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巴河县城区内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前端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158.4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4-83
预算金额5158.42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6-662562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晶130950161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哈巴河县城区内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前端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4-83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城区内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前端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1584216.6

最高限价(元):51584216.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巴河县城区内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前端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1584216.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购置四分类垃圾箱、污水清淤车、洒水车、双桥、铲车、滑移车、装载机、扬雪机,平地机、压实机、挖掘机等其他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 中小企业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3.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满一年提供基本账户或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1日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投标人应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点聚签章服务”,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西路63号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06-6625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3095016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 话:13095016175









附件信息:

  • 公开招标公告.pdf

    17.9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