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业数金TMMi5级复评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兴业数金TMMi5级复评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司科技工作需要,我司开展TMMi5级复评采购项目,现公开对兴业数金TMMi5级复评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延续我司TMMi5级资质认证,拟采购TMMi5级咨询及评估服务,应提供评估必要培训、实施过程咨询和指导、评估申请服务,并保证我司通过认证获得TMMi5级证书。项目实施周期为签订合同后5个月。结算方式为分三笔支付,本期复评项目计划分三阶段支付合同款项;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阶段将于TMMi评估通过并获得证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三阶段将于售后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2. 技术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应满足正式启动后5个月内通过TMMi5级正式评估的要求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人员投入量和种类

本项目投入人员应包括至少1名主任评估师、1名评估师,提供参与该项目的人员清单,以及备选人员清单(至少1名主任评估师)。

1.3.2. 主任评估师资质

1)具备TMMi主任评估师资质

2)年(自20211月1日至今)内具备至少1个以上TMMi5级评估成功案例

1.3.3. 评估师资质

具备TMMi评估师资质。

1.4. 服务要求:

1.4.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整个复评项目组人员的稳定,只在本公司有需求的情况下更换主任评估师评估师等核心成员。

1.4.2. 项目实施期间,派遣相关人员向本公司提供面对面的现场服务。

1.4.3. 在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后,将提供至少一年的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内,免费为本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财务状况

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 案例

年(自20211月1日至今)内具备至少1个中国人民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以及12家股份制银行(中信、光大、招商、华夏、渤海、浦发、兴业、广发、民生、平安、恒丰、浙商)总行级其科技子公司TMMi5级评估或复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司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法律纠纷及不良事件、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司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及兴业数金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5 签定供应商廉洁自律及保密承诺书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17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21-20567643,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yuanlijun@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 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数金TMMi5级复评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数金TMMi5级复评项目采购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数金TMMi5级复评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司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司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