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董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审批项核字〔20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鸿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鸿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广平县董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59115平方米(约88.67亩),总建筑面积为213987.5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7787.5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39302.6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401.79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669.18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413.9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62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9571.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7590.17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038.83平方米)。 2.1.3工 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相关及体育设施采购,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03 08:30:00 至 2023-02-08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2-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广平县鸿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伯仁东街1号 | 地址: | 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海涛 | 联系人: | 陈娜 |
电话: | 0310-2518573 | 电话: | 0310-801717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