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成立于2007年1月4日,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杨泗坝,其经营范围为家用通风电器、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电热取暖电器具、家用燃气用具、农机制造、销售气化炉具生产销售等。根据市场发展行情需要,建设单位利用现有的厂房(1026 m2)建设“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审批情况
2018年11月,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委托广安昌达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广安昌达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编制完成《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提交建设单位报咸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1月14日,咸丰县环境保护局以咸环审[2020]3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进入调试期,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根据建设单位描述,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有部分不一致,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环评设计内容: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
(2)实际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未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加强车间通风。
(3)项目变动分析:项目焊接多为点焊,焊接点仅起固定作用,焊接工作量小,通过安装排风扇和开窗加强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迅速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标排放,经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现劳动定员4人,年工作300天,聘用周边员工,不提供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32m3/d(96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至咸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柳河。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
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在车间内迅速沉降。焊接烟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项目喷漆/烤漆过程中漆雾经“漆雾棉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剪板机、折弯机、车床、喷漆房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厂房墙壁隔声、吸声的措施进行治理。采用封闭厂房,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设备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机加工(剪板、冲压、铣钻等)过程产生的废弃金属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废润滑油(HW08)等。
(1)生活垃圾(约0.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废包装材料(约1 t/a)和废弃金属边角料(约8t/a)暂存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
(3)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漆均为水性漆,产生的废油漆桶为一般固废,产生量为0.15t/a,均由厂家回收利用。
(4)项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约0.05 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用于设备表面擦拭保养,截止本次验收暂未产生。
(5)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截止本次验收暂未产生。
(五)环境管理
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其他行业)。
验收监测期间,喷烤漆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烘干工艺”标准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区域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对照后续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后,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喷漆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包装全密闭空间作业,防止喷漆泄露外环境;定期更换过滤棉及活性炭,保证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2、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过滤棉及活性炭按危废要求管理,建立详细处置档案,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3、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安排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环保专员负责制度。
5、严禁夜间生产。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杨泗坝;
建设单位: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6724476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恩施州硒都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节能炉具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