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032401572
预算金额124.0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和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4.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103240157-1


采购人(全称): 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和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0324015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技术参数 1 1240686
 合计金额小写: 1240686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零陆佰捌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湖南师大附中星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学校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5.6万平米,办学规模设计为72个教学班

合同金额:1240686元/三年,

413562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01 —— 2024-04-30

3.2 履行地点: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物业服务范围:

校园内及校门口保洁环卫,绿化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临时搬运服务校医管理服务,保管服务

1)校园内及校门口保洁环卫区域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功能室,行政楼办公室,会议室),体育馆,教师宿舍,学生宿舍等所有楼栋保洁(含玻璃幕墙清洁),学校校园所有区域假山,景点,亭台楼阁等)的环境卫生;

2绿化维护保养包括草地、乔木、盆景维护;

3学校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学校教材教辅资料的运输分发,杂工搬运,以及配电间维护,垃圾清理及分类等物业管理服务

4)校医管理服务;

5保管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费用按月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湖南和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202389702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校园内及校门口卫生保洁

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校门口、标识标牌、绿化带要求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地面干净整洁,墙面明亮、无尘、无污迹等

2、绿化养护服务标准:

①、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枝及病虫害现象;

②、定期进行苗木修剪、及时清除杂草,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③、室内外花木摆放及养护;

3、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服务要求:

①、维修人员应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着装上岗,佩带工作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电工需持有相关证件上岗);

②、维修人员每日对校园内各区域水电及公寓楼屋顶热水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相关巡查工作,并按时填写相关记录,内容要求详细,杜绝浪费,消灭长明灯;

③、维修人员接到维修要求,按报修人约定时间快速、及时到达维修现场。维修服务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当天,如超出上述时间,应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原因;

④、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严格按学校维修材料使用相关规定要求,按当日报修项目到库房进行领料登记,并签字确认。合理利用维修材料,换下的废旧材料上交库房由学校统一处理;

⑤、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应清理现场设施,设备正常并由报修人员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

⑥、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根据用料情况,余料退回库房并在《报修单》上签字,将《报修单》存档。

4、校医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轻微常见病的一般诊治;

2)意外伤害的临时应急救护;

3)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接种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隔离、消毒等,防止在学校流行;协调各教学部做好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

4)学生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

5)学生查体及健康档案管理;

6)药品及器械的采购管理;

7)学校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各类考试、比赛等各类学校重大活动期间的医疗值班及保障工作;

8)负责落实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按上级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及台账建设;

9)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5、保管服务服务要求

①、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和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文明向上,关心爱护学生,积极、认真、主动开展工作;

②、各类过程资料、领用资料全面且详实。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依据《湖南师大附中星实验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及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提出建议。

3、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4、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转包、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相关资料。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书面警告或书面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书面警告或书面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5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湘龙街道土桥社区(大华路以西、苏家路以南)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59号博雅例外第1栋516号
法定代理人: 陈胸怀 法定代理人: 王文
委托代理人: 周赞 委托代理人: 王文
电话: 0731-81878788 电话: 0731-86221727
传真: 0731-818787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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