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柯城区双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莲里分中心建设项目-CT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9日 16: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柯城区双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莲里分中心建设项目-CT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 16: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衢州市柯城区营商大楼7楼3号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zjtk1212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87001428 |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三路2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0-30298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天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鑫港大厦1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87001428 |
项目概况
柯城区双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莲里分中心建设项目-CT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TK2024020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总额:2500000元
5、最高限价:2450000元
6、交 货 期: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7、质 保 期:3年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型号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其他内容 |
1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1台 | 详见“招标 需求” | 2450000 | 否 | 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各行政部门处罚的,以上两网未记录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经举报查实的,取消中标资格。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项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10%价格评审优惠。
(4)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4.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
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的登录系统进行获取(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
B、网上获取截止日期:获取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的截止日期2024年11月8日14:00时止;若截止时间后仍欲获取请按以下(2)执行。
(2)在网上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2024年11月8日14:00时止,仍允许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但在“质疑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浙江天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可不予受理、答复。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692425905@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还可以(EMS 邮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评审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
五、开标时间: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4时00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
投标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为防止解密失败,政采云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到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
六、开标会议: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的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联系方式:95763。
2、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数字证书申请后至办理成功预计需一周左右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预留好相应的时间,抓紧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的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八、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线提出询问和质疑(询问路径: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价格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29852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三路231号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29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鑫港大厦1206室
联系人(询问):许女士
联系电话(询问):13587001428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0-8030937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监管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9号楼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20829
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
联系电话:95763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信息:
10.18定稿-柯城区双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莲里分中心建设项目-CT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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