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影族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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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续签三防卫星电话通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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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购 买 前 公 开 信 息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经街道办同意后,已配备一部卫星电话(包含通讯服务:有效期为一年),用于三防值班和抢险救灾联系。由于卫星电话通讯服务即将到期(2023年7月21日-2024年7月20日止),为保证抢险救灾讯息畅通,现需重新续签卫星电话通讯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具体起止时间以批复后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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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0.6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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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参照单一来源),公告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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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崔工 联系电话:18926798581 公告日期: 2024年 6月21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