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江产业新城辖区汽车充电桩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02311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1307742547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小姐0757-886366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主体)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1)(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对西江产业新城辖区汽车充电桩项目进行竞价,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竞价人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西江产业新城辖区基础设施服务配套,满足新城辖区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位于三和路以南、兴创路以西,三和路以北、海天大道以东,沧江南路以北、碧桂路以西,明湖公园二期南侧停车场,明湖公园二期北侧停车场等5宗地块通过竞价方式引入投资运营方(以下称“竞得人”)建设运营西江产业新城辖区汽车充电桩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Y20231105
(二)项目名称:西江产业新城辖区汽车充电桩项目
(三)项目地块情况:
项目使用5宗地块,分别位于三和路以南、兴创路以西,三和路以北、海天大道以东,沧江南路以北、碧桂路以西,明湖公园二期南侧停车场,明湖公园二期北侧停车场。
(四)运营期限:7年(含建设期,其中前五年为固定期,最后两年期间交易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提前收回本项目地块,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项目地块的交付:交易主体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即视为双方按用地现状交付完成,双方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但交易主体有义务和竞得人一起实地分清边界。
(六)交易底价:
场地月租金总价(项目车位租金合计):12500.00元/月(大写:人民币每月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包括:
1、园区车位租金(含三和路以南、兴创路以西,三和路以北、海天大道以东,沧江南路以北、碧桂路以西三个地块共34个车位):人民币200.00元/月/个(大写:人民币每月每个贰佰元整)。
2、新城车位租金(含明湖公园二期南侧停车场,明湖公园二期北侧停车场两个地块共19个车位):人民币300.00元/月/个(大写:人民币每月每个叁佰元整)。
注:项目运营期内,交易主体向竞得人收取资源使用费(包括场地租金和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两部分),其中竞得人收取月度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的固定比例为30%固定不变,本次竞价以场地月租金总价作为竞价标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场地租金递增情况:第一、二年竞得人按照中标价支付场地租金,第三至第五年的场地租金在第二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20%,第六至第七年的场地租金在第五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0%。
(八)竞投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元/充电站站点(大写:人民币每个站点贰万元整),5个站点合计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转账支付至交易主体指定账户。
(十)合同违约金:详见合同。
(十一)竞价方式:明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二)其它情况说明:
其它详见合同。
三、项目运营方案
(一)运营模式
1、交易主体将5宗地块出租给竞得人用作西江产业新城辖区汽车充电桩项目用途,交易主体不参与项目运营,不承担任何运营风险,交易主体向竞得人收取场地租金和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以下统称为“资源使用费”)。
2、竞得人应按本项目运营方案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汽车充电站点,竞得人自行筹措并安排使用建设运营资金,全面负责进行本项目范围内汽车充电站点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并承担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安全生产责任等。
(二)运营期限
项目运营期限为7年(含建设期,其中前五年为固定期,最后两年期间交易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提前收回本项目地块,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具体运营方案
竞得人须按本项目运营方案在位于三和路以南、兴创路以西,三和路以北、海天大道以东,沧江南路以北、碧桂路以西,明湖公园二期南侧停车场,明湖公园二期北侧停车场等5宗地块建设运营西江产业新城辖区汽车充电桩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三和路以南、兴创路以西汽车充电站
具体情况和建设要求:该充电站占地面积约为848平方米,要求对场地进行平整和硬底化,新建630KVA变配电房一座,规划设置10个汽车充电车位,配置占地不超过18平方米的单层波浪彩瓦活动板房作为维护工具房(休息室)。
2、三和路以北、海天大道以东汽车充电站
具体情况和建设要求:该充电站占地面积约为656平方米,要求对场地进行平整和硬底化(按规划不能硬底化的除外),新建630KVA变配电房一座,规划设置12个汽车充电车位,配置占地不超过18平方米的单层波浪彩瓦活动板房作为维护工具房(休息室)。
3、沧江南路以北、碧桂路以西汽车充电站
具体情况和建设要求:该充电站占地面积约为771.6平方米,要求对场地进行平整和硬底化,新建630KVA变配电房一座,规划设置12个汽车充电车位,配置占地不超过18平方米的单层波浪彩瓦活动板房作为维护工具房(休息室)。
4、明湖二期南侧停车场汽车充电站
具体情况和建设要求:该充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48.4平方米,新建不超过630KVA地埋箱式变压器一座,规划设置9个汽车充电车位,其中配设不少于1支超快充电桩。
5、明湖二期北侧停车场汽车充电站
具体情况和建设要求:该充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56.8平方米,新建不超过630KVA地埋箱式变压器一座,规划设置10个汽车充电车位,其中配设不少于1支超快充电桩。
6、以上位于三和路以南、兴创路以西,沧江南路以北、碧桂路以西,明湖公园二期南侧停车场,明湖公园二期北侧停车场的汽车充电站充电车位要求搭建钢构遮阳棚,样式参照下图:
7、所有充电站站点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全部投入使用。
8、竞得人应按每个汽车充电站点建设要求中规划配置的充电车位数量进行建设。若竞得人需在项目场地内增设充电车位的,竞得人须事先向交易主体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交易主体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竞得人应按照当期单个充电车位的计费标准支付新增充电车位的资源使用费;若竞得人需在项目场地内减少充电车位的,须事先向交易主体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交易主体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但竞得人应缴纳的资源使用费不作任何调整。
9、竞得人须对本项目运营实施独立核算,在本项目每个充电站建成投入使用前必须纳入到经交易主体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服务系统进行管理。同时,竞得人应在所购买的第三方服务系统开放交易主体的查询权限,并不定期通过系统向交易主体提交本项目收入流水数据等资料,以供交易主体进行复核。
10、竞得人须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本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竞得人或其选取的施工单位应合法规范建设安装和经营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汽车充电站点;在建设本项目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施工管理规定,竞得人或其选取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施工建设充电桩项目的相关资质或许可,竞得人对施工全过程承担一切责任。
11、竞得人负责场内日常保洁管理、设备维修维护、安全救援等工作,对各项设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竞得人应积极配合交易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交易主体或有关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应及时予以整改。
12、车辆因使用充电站充电而发生火灾、损坏等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赔偿均由竞得人负责,与交易主体无关。
(四)运营分配方案
1、运营期内,交易主体向竞得人收取资源使用费(包括场地租金和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两部分):
(1)场地租金的计算: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点,第一、二年竞得人每月按照中标价(月度场地租金总价)支付场地租金,第三至第五年的月度场地租金在第二年月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20%,第六至第七年的月度场地租金在第五年月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0%。
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运营期间 | 场地租金 (单位:元/月) |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二年 | 中标价(场地月度租金总价) |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四、五年 | 第二年月度场地租金×120% |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六、七年 | 第五年月度场地租金×150% |
(2)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的计算:月度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的固定比例为30%(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按第三方服务平台核定的本项目营业总收入扣除电费成本后乘以固定分成比例计算所得)。
2、资源使用费收取方式:
(1)场地租金:按季度收取,第一季度交易主体的场地租金从项目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竞得人支付,之后每季度的场地租金,竞得人应于上一季度届满前10天内向交易主体支付完毕下一季度的场地租金(即先交租后使用)。
(2)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按季度收取,第一季度交易主体的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在第一季度运营结束后10天内由竞得人支付,之后交易主体每季度的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竞得人应于当季度运营结束后10天内向交易主体支付完毕当季度的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
3、竞得人应将资源使用费汇至交易主体指定的账号。
四、竞投须知
1、本项目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竞价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价人对竞价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竞得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否则交易主体有权取消竞得人中标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
4、竞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竞投保证金,方能取得竞投资格。
五、合格竞价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价人须具有建设和运营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竞价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竞投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按规定递交了本项目竞投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于报名后发售,售后不退。
八、竞投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竞投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竞价人必须在开标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按要求一次性提交竞投保证金:
2、竞投保证金必须要在竞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提交。
3、竞投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账户: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955088021879470015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温馨提示: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提前办理)
4、竞投保证金划出账户必须要与竞价人名称一致。
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竞投保证金的竞价人,交易主体有权予以拒绝其竞投。
6、竞投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价人的竞投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得人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7、如竞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竞投保证金将被没收:
(1)竞投截止后竞价人撤销其竞投的;
(2)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的;
(3)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向交易主体提出附加条件的。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向竞得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以竞得单位的对公账户转入以下:
开户名: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13302747
相关事宜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九、竞价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竞价会议签到时间:2023年11月24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二)竞价会议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1)(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三)竞价人出席竞价会议的证明资料:
1、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竞价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
2、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竞价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竞价人代表的身份检查由交易主体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不能通过身份检查的,交易主体有权拒绝其竞价。
(四)竞价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9:30(北京时间)。
十、竞价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明标指合资格的竞价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竞得人。本次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现场竞价活动的程序:
1、交易主体代表核验竞价人的资格资料,对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竞价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
注: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竞价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竞价人代表的身份检查由交易主体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未按竞价文件要求提交核验资料的,交易主体有权拒绝其竞价。
2、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竞价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竞价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招标代理机构向竞价人或竞价人授权代表发放竞价号牌。
3、主持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4、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6、第一个竞价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园区车位租金:人民币200.00元/月/个,新城车位租金:人民币300.00元/月/个,场地租金总价:12500.00元/月)最低竞投价的接受。
7、以后每轮单项的报价均不能低于上轮报价,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园区车位租金单价或新城车位租金单价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人民币20.00元/月/个或20.00元/月/个整倍数的递增。 8、竞价人每次举牌,必须作出园区车位租金单价、新城车位租金单价、场地租金总价的报价(场地租金总价报价由“园区车位租金单价报价×34+新城车位租金单价报价×19”计算得出),且园区车位租金单价和新城车位租金单价的报价至少有一项报价须高于上一轮同类车位的报价。
9、竞价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竞得人。
10、竞价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竞投保证金。
11、如仅有一位合资格竞价人到场参加竞价会议的,竞价人举牌应价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人为竞得人。
12、确定竞得人后,交易主体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注意事项
1、竞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交易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现场竞价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竞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地块。竞价报名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价人对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交易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2、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后,交易主体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不按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4)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3、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竞价人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竞价会议,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十一、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结束后,竞价结果无收到质疑,或质疑已处理完毕后,将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五个工作日)无质疑或投诉,则在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五个工作日)有质疑或投诉(质疑或投诉的提出或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主体、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则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主体有权收回其标的物并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
十三、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的竞价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竞投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二)竞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投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交易主体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四、联系方式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交易主体: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07742547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返回顶部